对当前青少年犯罪情况的调查报告(2)
2010-06-17 18:28
3、缺乏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根据调查,50%以上的犯罪青少年存在“以自我为中心”的价值观念,好逸恶劳,贪图安逸享受,在生活上讲究享受,追求高消费,讲排场,摆阔气,个人利益高于一切,私欲极度膨胀,争强好胜,固执偏激,一旦自己的欲望得不到满足或受到外界因素刺激,常常铤而走险。
4、心理不健康。有些青少年性格内向、孤僻,加上来自学校、家长、社会等方面的压力大,心理长期受压抑,缺乏倾诉对象,平时又得不到正确的引导,从而成为违法犯罪的心理动因。
(二)客观方面的原因。
1、家庭教育缺失,监护不力。有的父母在外打工或因工作忙,无暇顾及孩子,孩子几天不回家,也不过问;有的家庭教育环境恶劣,如单亲家庭、不和睦家庭,致使孩子心理受严重伤害;有的家长有不良嗜好对孩子的成长产生不利影响;有的家长平时只过问孩子的学习成绩,不注重对孩子进行品行教育,很少主动与学校、班主任联系,了解其子女在校表现,一旦孩子出事,就把发生问题的责任都推给学校。据调查,在XX区检察院受理的青少年犯罪案件中,因父母离异、去世等家庭因素走上犯罪道路的占总数的17.2%左右;辍学在家或外出打工脱离学校监管的占到了总数的57.8%;常年游荡于网吧、歌舞厅等场所结交人员复杂的占总数的79.7%。
2、学校教育发生偏差。通过调查发现,目前在学校教育中存在以下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有些最终成为导致某些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重要外在原因:一是重视智育教育、忽视品行教育的现象较为突出。多数学校为了应付考试,压缩、挤占其它非考试科目课的现象较为突出,学生课业负担重,许多同学的个性长期受到压抑,导致心理上的扭曲;二是学校对学生的监管不力。许多老师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不够,与治安等有关部门沟通少,其结果是家庭、学校、社会三方面的教育管理脱节,对学生的不良行为不能及时的帮教处理,导致问题沉积,起不到防微杜渐作用;三是学校法制教育不够。据了解,目前多数学校没有安排法制教育课,或者安排课时少,且形式呆板、效果差。四是部分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较差,教育方式、方法不当。少数教师对违纪学生缺乏耐心的说服教育,有体罚和变相体罚现象,轻则讽刺挖苦、状告家长,重则打骂、赶出教室,致使少数学生厌学、逃学,流入社会参加不健康的活动。
3、社会不良因素的侵蚀。一是社会不良文化的影响。社会不良文化是现代校园暴力的重要影响因素,这些不良文化来自电影、电视、书刊、网络等,其宣扬的有血性、讲义气,疾恶如仇,生活洒脱、率性,团结友爱等人物形象很受青少年的青睐,如果缺乏引导,容易使青少年对其中的部分不良因素片面模仿。近年来,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对青少年也产生较大腐蚀作用。二是市场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面发展,促进了社会的全面进步,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腐朽生活方式的偏激倾向,见利忘义、唯利是图、坑蒙拐骗、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污受贿等社会不良现象时有发生,对社会风气造成较大的影响。未成年人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的形成阶段,缺乏社会经验和明辨是非的能力,缺乏对社会不良风气的抵抗力,很容易受到腐蚀和侵害。
三、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几点建议:
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只有学校、社会、家庭三方协调配合,齐抓共管,才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1、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第一、学校要适当增加法制、思想道德教育课时,采取多种形式,通过举办专题法制讲座,参观法制图片展览,旁听法庭审判,邀请表现好的犯人现身说教,以及聘请司法部门优秀干警担任校外法制辅导员等多种形式,大力提高学生的守法意识和思想道德品质,从根本上消除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内在动因。
2、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和教书育人的水平。在教育方法和策略上,要坚持正面引导为主,给予学生特别是后进生足够的关心和爱护,注意学生的心理活动,改进教育方法,防止歧视有问题的学生,积极引导他们克服缺点,改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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