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社区教育调研报告(3)

2010-06-17 20:47

    我区社区教育工作虽然收到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下制约发展的问题,需要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并予以解决。概述如下:

    一、管理和运行机制不够有效,需加以完善。

社区教育以提高辖区全民素质为宗旨,是一项系统工程,要靠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要落实各级的目标任务,并健全有效机制。目前,街道、镇和基层总体讲发展不平衡。主要原因是工作的开展主要靠领导的意识和重视程度。因而在社区教育的人员、经费、场地、设施、工作的落实上随意性很大,个别街道至今尚未建立社区学校正常地开展社区教育。随着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调整并统一由区管之后,各镇、街道的教育工作重点,应及时转到以提高辖区成员的综合素质的社区教育上来。区政府要起到对全区社区教育工作的领导和协调作用,落实各级的工作目标责任,建立符合我区、镇(街道)、社区(村)分级主办社区教育的运行机制和各层面内部协作机制,分工协作,形成合力,整体推进我区社区教育工作的发展。

    二、投入有待进一步加强。

    我区自2003年起作为区级层面,每年按常住人口人均1元列入财政预算。这笔经费除了解决区级大型社区教育活动和区社区学院事业经费外,主要用于基层市民学校建设的奖励和江干区社区教育券发放,即推进基层工作的规范化和鼓励社区工作者志愿者和弱势群体的教育培训工作上。与兄弟区相比我区的投入尚存在较大差距,例如上城区是按常住人口每年人均2元的标准列入预算。下城区则把外来人口也列入预算。江干区是个外来人口大区,对他们的教育也关系到我区社会的和谐发展,应该把外来人口列入社区教育经费指标。在镇和街道层面的投入方面也严重不足,较好的镇和街道除场地设施的一次性投入外,社区教育活动的日常经费就很少,而且没有一个制度性的规定。至于城区各基层社区市民学校普遍反映经费难以落实,给社区教育工作和活动的开展造成很大的困难。社区教育作为一项公益性事业,需要一定的经费支持,除了区级予以投入外,街道、镇也应该给予基层社区教育工作一定的经费保障,并形成制度。

    三、落实专职社区教育人员的编制,理顺管理体制。

    我区现有社区教育和成人教育教育专职人员,除社区学院外,其余人员的编制还在原学校。随着中小学定编工作的开展,如何落实这些人员编制,理顺管理体制有利于人员安定,也有利于工作的开展。西湖区、上城区的做法是派到街道工作的社区教育干部的编制全放到区社区学院。农村成校的编制,兄弟区、县(市)的普遍做法是规模较大的成校,编制独立。最近省教育厅、人事厅的文件规定,农村成校编制控制在农村人口的万分之二。根据上述情况,我区人员编制问题解决的方法可以是采取以下做法:

    1、下派街道工作的社区教育专职干部,其编制统一放入区社区学院,由区教育局职能部门对他们进行工作考核,其工资和政策性补贴、年度奖金由教育局发放,其它每月的奖金福利由街道给予解决。

    2、农村成校前几年已办妥独立建制的法人单位手续,其人员应从原单位划出并划入成校,同样由区教育局职能部门对他们进行工作考核,其工资和政策性补贴、年度奖金,由教育局统一发放,其每月的奖金、福利由镇给予解决。

    四、社区教育三级网络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2003年10月市教育局批准我区社区学院(筹),但至今仍借用四季青小学场地。进修学校、社区学院新场地已在筹建中,内部规划需充分考虑社区教育的特点、规模和功能。根据市教育局对社区学院的评估指标要求建筑面积要达到4000平方米,在设计上要考虑功能的整合,以便实际使用并能顺利通过市教育局的评估认定,正式批准我区社区学院。四个街道有3个建立了社区学校,其余1个至今未建立社区学校。要加大指导力度的同时,把街道社区教育工作列入区级对各街道的工作考核目标体系。各街道都要整合资源建立社区学校,并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行分管领导任主任的校务委员会制度,同时实行分管领导任校长,教育局下派专职干部任常务副校长的社区学校管理运行模式,确保街道社区教育工作的开展。区教育局要对各街道社区学校实行督导评估制度,认定合格社区学校。各镇成校随着城市化进程逐步向社区教育接轨,现阶段成人学校要通过区教育局督导评估增挂镇社区学校牌子。各街道、镇也要加强辖区基层市民(村民)学校的建设,整合社区资源建立和完善市民学校,开展社区教育工作。区教育局要继续实行区级示范市民(村民)学校的评估认定工作,进一步推进市民学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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