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推进用工制度改革。大力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在技术性职业工程中建立起素质门槛,推动劳动者参加必要的职业培训,做到上岗必先持证。职业介绍、企业招工和个体工商登记等环节要严格把关,确保持证上岗必须先持证。职业技能培训是一项公益性事业,要实行低收费、优服务、广覆盖。严禁乱收费、虚考核、滥发证等行为,实行社会监督和举报制度。认真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行考教分离,可考虑设立统一的职业技能考试中心。拉开技术工人与普通工人工酬档次。争取五年内技术工种从业人员基本上都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初级技术工人的比重达到技术工种从业人员的70%以上。
3.强化四项培训。要以 市场需求为导向,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市场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一是订单培训。政府有关部门在开展调查的基础上,收集用工信息,联系输出单位,开展订单培训,做到培训一批,合格一批,输出一批,走培训、发证、输出“三位一体”的新路子。二是技术培训。建立有效的职工培训体系,开展职前、职中、职后的全方位培训,满足劳动者不同层次的教育需求。改变“重使用轻培养”的观念,为职工创造不断受教育的机会,实行企业培训和学校培养相结合,在职培训与脱产学习相结合,个人努力与企业支持相结合,尽快培养一批企业急需的技术工人,特别是复合型技工和高级技工。三是转移培训。通过“农函大”、“农夜校”等形式,有计划、分层次、多渠道开展农民教育,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思想道德文化素质,注重对失地农民的转岗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机率。大力推行创业培训,增强创业意识,掌握致富本领,提高创业能力,用知识和技能武装农村劳动力,改变依靠体力生存的状况。积极开展第二技能培训,形成“一专多能”技能结构,使农村劳动力素质适应现代文明要求。四是学历教育。大力普及高中段教育,使我县农村新生劳动力高中文化程度达到90%以上。与有关院校合作办班,举办农村特色的大专班、本科班,改变目前农村人员受高等教育比例低的状况。
4.加强组织和政策扶持。要加强规划,落实责任,把农村人力资源开发作为富民强县的首要任务来抓。一是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券”制度,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教育形式发给职工,每个职工根据岗位工程特点定期参加相应的职业培训;政府在土地征用补偿金中提取部分资金,用培训券形式对失地农民进行实用型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与培训机构提供“菜单式”实用技术培训项目,让农民自己“点菜”培训,包教包会,直至学会。二是加大投入力度。加大第一资源的战略性投资,县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以奖代补,促进人力资源开发。对第一次参加培训的农民,培训经费由政府“买单”。对低保对象、农村困难群众等弱势群体,则不计培训次数,一律由政府出资。三是扶持失地农民自主创业。政府对失地农民自主创业参照下岗职工进行政策扶持,失地农民兴办工商企业允许注册资金分步到位,并适当减免相关税费,政府可设立失地农民自主创业成就奖。四是加大技工队伍培育力度。组织开展优秀技工评选活动,将优秀高级技工列入县拔尖人才予以培养,营造全社会尊重技术工人的氛围。五是列入对镇、街、部门的岗位责任制,严格考核。(企业出订单 学校出菜单 政府来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