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实事承诺制”的实践与思考(3)
2010-06-17 23:23
⒈加强村级基层组织建设,必须突出重点,把着力点放在村党支部书记上。村党支部书记在村级干部队伍中处于核心地位,起着关键作用,负有全面责任,实行村党支部书记承诺制,抓住了对村干部队伍管理工作的重点,增强了管理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⒉加强村级基层组织建设必须坚持创新,注重实效。当前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内外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需要我们以科学的态度积极探索并解决农村基层党支部队伍建设方面出现的新问题。承诺制是一个不断开拓创新、大胆探索、逐步完善的过程。承诺内容涉及村内各项工作,对象为村一把手,参加测评人员为村内群众,评议结果为镇党委考核依据。体现了干部监督由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与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的有效结合。在创新的同时不搞花架子,注重实效性,真正使老百姓得实惠,才是制度创新的落脚点。借助承诺载体,为百姓办大量实事,得到群众真心拥护,基层组织创新才会有生命力。
⒊加强村级基层组织建设,必须重视两委会关系的引导。村民自治的全面推进,特别是村委会直选后,对村两委会的地位关系,个别村存在一些不同的认识,从而引起两委会关系的矛盾。党支部作为村各项工作的核心,这个地位不能动摇。今年以承诺制实行为探索,由支部书记在充分征求包括村委会在内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就群众关切的重大事项作出承诺,率先示范,有助于确立村支书的中心意识和责任意识,有助于两委关系的正确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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