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划分各级财政支出事权,切实做到责任明确。中央一级的财政支农主要用于关系到全国整体利益的事情上,省一级财政支农主要用于关系到全省利润的事情上,市、县一级财政支农主要用于市、县利益的事情上。事权一定要划分清楚,这样才不致于相互推诿,贻误农业经济的健康发展。另外,还要严格规定省、市、县财政支农力度或比重,并且对以后逐年增长的百分比及收益率也要有具体的规定,并要把它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一个重要内容。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也才能把这一事情真正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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