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认识上的偏差
重经济效益轻教育投入的观念作祟。在我区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有权决定学校建设命运的各级领导和开发商,往往经济效益至上,拆除学校雷厉风行决不手软,建设学校动作迟缓难上加难,致使部分城区义务教育发展长期陷入被动之中。单纯追求升学率的传统观念影响。有关部门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法令不以为然,对本区域义务教育日益扩大的差距熟视无睹,对统筹城乡发展中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缺乏实际思考和具体规划,乐于锦上添花,忽视雪中送炭。
(三)财政投入不足
实行“三免一补”政策后,尽管区级财政坚持了城乡义务教育经费预算标准一致,区级及以上政府制定的政策标准依法全部执行。但是,由于农村学校基础差、底子薄、欠帐多,运行成本高,这种预算体制和政策,仍使农村学校发展举步维艰。近3年,按照“三个增长”要求,区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尚差3642万元。
(四)管理体制不顺
城乡学校布局规划管理体制不顺。现行体制处于城乡分割状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规划布局,由区教委牵头,区教委和镇政府共同实施。城区在开发建设中,学校布局由区规划分局牵头、区教委和国土分局、所在街道配合;按照“谁开发,谁建校”的原则,由开发园区和开发商实施。由于不由区教委牵头,未建立监管督办和问责机制,在开发建设中,学校规划建设可随意调整和不建,无须经过区教委和所在街道同意。这种体制弊端是带来城区“入学难”的根本原因。
区教委与镇街、教管中心关系不顺。全区义务教育学校体制上划区教委管理后,区政府未出台文件具体明确区教委、镇街、教管中心各自具体的职责任务及权限,对各方工作配合缺乏界定。导致对教育投入和管理,由过去两个积极性变成了一个积极性,“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开始显山露水。镇街教管中心只负履行职能责任,未赋予相应的管理权限,这种责权不对应的体制是否科学,究竟能正常运行多久?
(五)师资管理政策不完善
教师编制政策重城轻乡。现行教师定编的标准是师生比,政策规定城区学校17个学生配备1名教师,农村学校22名学生配备1名教师。城区学校办学规模大学生班额也大,农村学校规模小学生班额也小,该政策导致农村学校教师出现“超编缺员”这一普遍现象。现行人事政策只允许引进xx籍大学生,不允许面向全国全市公开选拔人才;每年下达教育系统新进教师人数少于教师自然减员人数,导致城区新建学校和城区缺编学校,面向全区学校尤其是农村学校公开选聘人才,引导骨干教师纷纷离开农村,这是农村学校骨干老师严重流失的深层次原因。农村教师进修提高费用未纳入财政全额预算,使农村教师个人消费成本增加,学校负担加重,进修机会减少,素质难以提高。农村学校缺少增收渠道,使城乡教师待遇差距过大。
(六)农村教育资源整合不够
面对农村学校散、小、弱状况,尤其是村小较多、学生太少、师资紧缺状况,对大力推进寄宿制学校建设与撤并小规模学校挂钩的顾虑较多,调查研究和宣传解释不够,对盘活已撤销学校的土地资源缺少打算,使有限的教育资源效用未能实现最大化。
四、实现xx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建议
(一)防止两种倾向,校正思维航向
实现xx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防止不以为然和急于求成两种倾向。在区级机关和城区学校,往往是义务教育非均衡发展的受益者,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紧迫性感受不深,普遍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以为然。镇村干部和农村学校师生,倍感城乡巨大差距,对义务教育非均衡发展承受到巨大压力,付出了一定代价,当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之时,本能地涌现出急于求成的冲动情绪。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既要高度重视又要冷静应对,只有沿着正确的思维航向前进才能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