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的职业道德素质影响农村药品安全信用建设。经营者既是普通公民,又是企业的核心力量,是企业的领导者。他们的职业道德水准是左右企业信用水平的重要因素,尤其是在个人说了算的私营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中,往往起着决定性作用。我县农村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绝大多数是个体经营,经营者均没有经过严格、规范的职业道德教育,缺乏职业道德意识,法制意识也比较淡薄,因此在药品经营和医疗服务中不讲职业道德的行为时有发生,使用假冒伪劣过期失效药品等现象在农村时有所见。就我局2002——2004年查办的86起药品违法案件中,有50起发生在农村药品经营企业和农村医疗机构中,占案件总数的58.12%,从非法渠道采购假冒药品的案件占总数的75%,个别批发企业向农村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销售假冒伪劣药品的案件占25%。另外,在2002——2004年全县抽验的107批不合格药品中,有78批来自于农村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占不合格药品总数的72.9%。
因此,假冒伪劣药品的频繁发生,直接影响了农村药品经营企业和农村医疗机构的信誉。
个人信用制度建设不健全,导致农村药品安全信用低下。由于政府的个人诚信体系不健全,缺乏药品质量安全个人公共信息,相关职能部门在办理业务工作中无据可查,不利于约束从业人员的公共行为,致使个别农村医疗机构经营地址不固定,失信案件时有发生,据统计,2003——2004年有12家具有不良行为的农村药品使用单位频繁变更注册地址。
药品信用安全城乡差别悬殊。在全社会普遍关注信用问题,政府大力提倡建设信用**的大环境下,我县药品安全信用水平也处于不断提高之中。在全县各类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中,城内大型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信用水平提高较快,而农村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信用水平却在下降,失信现象仍较普遍。从调查情况看,有286人及69家乡、镇、村委会、农场、连队认为最近两年我县城内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信用状况是提高的,而认为农村药品安全信用在下降的乡、镇、村委会、农场、连队分别占0.96%、11.4%和18.2%。农村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不守信是当前经济生活中存在较为普遍的现象,已经成为损害农村经济环境、影响农村药品安全的毒瘤。
加强农村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信用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奠定企业信用建设的经济基础。调查资料表明,社会对实力强的大型企业和大型医疗机构信用评价普遍较高,这提示我们要把发展经济、增强企业实力作为企业信用建设的第一要务。我县正在实行“加快发展,富民强边”战略,把发展经济作为全县人民的首要任务,在经济建设过程中,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在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尊重企业意愿的前提下,运用市场机制促进企业的发展壮大,从而促进企业信用水平的提高。
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进行社会动员,加强投入,着力构筑社会诚信体系,大力营造社会诚信氛围,培育社会诚信意识;营造、整治企业诚信环境;充分发挥政策、法规、制度的监督约束作用,强化综合治理;药监、卫生、工商、质检、税务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形成合力,整合诚信资源,搞好诚信服务。
加强法制教育,推进法制建设。以法律手段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行为,抑制恶性竞争,大力提倡诚实守信、打击不守信行为。要突出对企业经营者的教育,切实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道德观念、信用观念,为诚信经营提供思想意识保障。鼓励企业自觉地讲诚信、重商德,推动和引导企业重视信用建设,夯实社会经济活动正常运行的信用基础,形成一个企业互相监督、自觉守法、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