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法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工作要求
全市统计法制工作在大家的努力下,取得了不少成绩,执法环境得到了改善,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第一,执法力度不够。虽然全市统计法制工作整体水平在逐年提高,但各县差距很大,与省内其他先进县区比差距更大。去年全省查处案件最多的渭南市,各县平均 22.5件,我市只有5.8件。在结案案件处理上,罚款比例最高的渭南市为76.02%,榆林为61%,我市只有7.84%,在全省最低。第二,案卷报送工作问题较多。2004年全市仍有3个县没有上报案件卷宗,3个县没有按时上报,2个县上报的案件质量不符合要求。第三,执法不够规范。2004年县区上报的案卷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没有申辩程序、对一些上报单位不发《催报单》,只凭口供就加以认定、对案件不予定性就加以处罚、部分法律文书敷衍了事,书写不规范,装订无序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已经成为全市统计法制建设再上台阶的制约因素。为了搞好今年的统计法制建设工作,要求:
1、解放思想,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的观念。认真思考我们同兄弟地市执法方面的差距,不仅表现在办案数量上,更重要的是在解放思想和更新观念的广度和深度上有差距。有的县多年来不敢执法、不会执法,在工作中力度小,框框多,动作迟缓,落后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和习惯,仍然束缚着思想行为,制约着创新精神,阻滞着前进步伐。只有解放思想才会有蓬勃向上的统计法制工作局面。大家要把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作为统计部门长期的基本方针,贯穿于统计法制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在实际工作中。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管理统计工作,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推进统计法制工作向前发展。
2、搞好宣传,全面完成“四五”普法验收任务。统计普法是统计法制建设中最重要的内容,搞好普法宣传,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不能有丝毫懈怠。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各种机会认真宣传统计法,为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同时,要继续加大统计普法培训,努力完成“四五”普法任务。去年南郑县先后举办普法培训班5次,培训普法对象 288人。他们对每期培训班都精心组织,认真授课,严格考试,并将考试成绩通报给学员所在单位。考核成绩不及格的继续参加下期学习,直到成绩合格,反响较大,达到了较好的普法效果。今年勉县举办了两期培训班,培训普法对象200余人。镇巴县统计局联系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局在全县开展了科级领导干部统计法规知识考试,考试成绩联合发文,引起了各乡镇、部门、单位的高度重视,收效明显。要集中力量认真搞好“四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搞好自查自验,存在问题要及时整改。没有完成“四五”普法任务的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课,并重新验收。验收工作一定要扎实认真,不能走过场,市局将组织人力适时对县区进行验收。在验收过程中,要把总结验收与抓好年度统计普法相结合,与查找问题改进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提高统计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全面推进依法统计工作,促进统计事业的健康发展。
3、不断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提高执法水平是讲善于执法问题,加大执法力度是讲敢于执法问题,这两个问题是衡量一个执法部门整体素质的标准。在这两个方面,我们每年都有进步,但也都存在差距,在执法中没有完全克服“怕”字和“手软”的问题,力度不够,办法不多,水平不高。如果今年每个县都能查办两件有点影响的案件,全市就是二十余件,那就是一个重大突破,也会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推动《统计法》的贯彻实施。按照今年统计法制工作要求,各县区查案、结案案件不得少于5件。上半年办案工作成绩显著的是宁强县,查处统计违法行为12件,立案5件,结案4件。但工作进展不平衡,有的县没有查案办案。希望执法薄弱的县区高度重视,下大功夫抓查案办案工作,市局对未完成执法任务和存在执法空白县的统计局,将取消年度综合考核评优资格。另外,在财力支持时首先考虑执法先进县区。要不断提高执法水平。统计法制工作者要不断用新的知识武装自己,不断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和执法水平,掌握驾驭统计执法的工作本领,做合格、称职的统计法制工作者,为统计事业的发展贡献聪明才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