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系统2008年述职报告(2)
2010-06-18 16:33
3、抓典型,依法治理示范工程全面实施。年,我们在全市实施了普法依法治理“322258”示范工程,(即抓好3个普法依法治理示范县、20个示范乡镇(办)、200个村(居)委、200所中小学、50个示范行政机关和80个示范企业)。为了确保这项工作能够落到实处,我们制定了详细的考核督查方案,由市委、市政府发文,组织已退下来的处级领导分别担任检查组组长,对全市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督查。从检查的情况看,“322258”示范工程已全面完成,从党政机关到乡镇村委,从执法机关到社会团体,从城市到农村,从企业到学校,各个行业,各个层面都有了普法依法治理的先进典型,有些典型不但在我市,而且还受到省委依法治省领导组的认可和推广。比如,泽州县的东四义、北义城、陵川县的小召村等。通过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动了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加强组织建设,维护基层稳定,基层基础工作取得新发展。
1、大力加强司法所和基层调委会的规范化建设。去年我们以县乡机构改革为契机,积极贯彻落实省编办128号文件关于司法所立户立编和收归县区司法局直管的精神,以市委、市政府的
名义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理顺了司法所、司法助理员的管理体制。同时通过督促检查、积极引导、流动观摩等形式,全力推进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目前,我市84个乡镇(办)已全部建立起了司法所,其中40%实现了“四到位”的工作目标(人员编制到位、经费保障到位、软硬件建设到位、职能作用到位)。并且涌现出一大批标准比较高的规范化司法所。
在规范化调解组织建设中,我们制定了《关于加强规范化调解组织建设的意见》,提出了规范化调委会建设的目标,要求通过两年努力,使全市70%的调委会达到规范化标准。去年实现了40%的目标,并且涌现出了象泽州县刘轩窑村、阳城县皇城村等一批先进典型。
2、开展了人民调解与诉讼程序接轨的新工作。为了解决人民调解协议的约束力问题,我们与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人民调解与诉讼程序相对接试点工作的意见(试行)》,并在泽州县、高平市、阳城县开展人民调解与诉讼程序相对接的试点工作。目前该项工作已经在三县(市、区)全面展开。
3、继续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去年在进一步加强全市安置帮教组织建设的同时,重点对历年排查中一些释解人员情况不明和当年回归的释解人员进行了排查。目前我局及大部分县区司法局以及40%以上的规范化司法所,已实现了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微机化管理。其他没有条件实行微机化管理的,也全部建立起了刑释解教人员基本情况台账,村级帮教组织全部建立起了刑释解教人员档案。使全市的安置帮教工作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措施到位、效果明显。目前,我市2400多名帮教对象,帮教率达100%,安置率达93%,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
(三)加强规范指导,深化服务层次,努力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1、整顿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净化法律服务环境,重塑良好社会形象。去年3月,我们对全市法律服务市场进行了一次大整顿,大规范。整顿以自查、自整、自改为重点,全市49个法律服务机构,280余名执业人员全部参加了整顿规范。整顿中,组织实施机构严格把关,严格要求,全体执业人员人人自查自纠,个个互监互帮,特别是自觉实行开门整顿,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座谈会,主动向广大群众发放征求意见卡,对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人和事及时查处,使所有执业人员受到了警示,使整顿规范达到了预期的目的。省人大《山西律师执业条例》执法检查组在我市检查后,对我市整顿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工作给予了较高的评价,认为是抓住了贯彻执行“条例”的牛鼻子。
2、组织法律服务人员紧紧围绕全省“XXX”规划和我市“2316”规划提供法律服务。去年,我市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XXX家,办理各类案件XXX件,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中心)担任法律顾问187家,办理各类案件XXX件。全市公证机关共办理各类公证XXX件,为我市“XXX”规划项目提供服务1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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