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一思想,加强教育,提高认识。局党委、纪委将廉政教育列入重要学习日程。通过周一例会学习、日常培训和作风建设专题教育的机会,深入和系统学习了中纪委和保监会纪委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和引导全局干部牢固树立廉洁意识,增强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按照中央提出的“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规定,筑牢思想道德防线,防止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二)多措并举,强化制度,务求实效。一是对外公开发布《深圳保监局廉政承诺》,通过在深圳保险协会网站公示、邮寄给在深各保险机构、发布廉政信息等多种形式,明确我局廉政承诺内容,并公布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保险机构的监督。二是签署“廉政责任状”。2003年,我局修订了《深圳保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并组织全体工作人员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各级领导干部实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逐步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实行干部提拔不廉洁“一票否决制”。在提拔干部过程中,严格执行廉政问题“一票否决制”。对出现廉洁问题的人员,无论其工作业绩如何,一律不予提拔。四是将廉政工作与日常监管工作紧密结合。局党委、纪委明确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必须要结合监管,多管齐下,将廉政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
首先,要求各处室合理安排调研及检查工作,不得刻意在元旦春节等节日期间安排检查调研工作。其次,必须严格执行“调研请示制度”,做到没有调研主题不调研,没有调研提纲不调研,调研结束后要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报局党委审阅,避免随意到保险机构调研可能引发的不廉洁行为。最后,要求每次现场检查入场前,在被检查单位职场显著位置张贴廉政公示,将《廉政承诺》以书面方式递交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受被检查单位的公开监督。
通过上述一系列举措,深圳保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2006年,我局采用无记名方式,向辖内各保险机构下发445份《2006年度深圳保监局廉政调查问卷》,从汇总统计的结果看,各保险机构对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是相当满意的。当然,反腐倡廉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程,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开拓工作思路,将反腐倡廉作为一项常规性、制度性工作抓紧抓好,通过强化制度建设,严格廉政纪律,坚决遏制不良风气,使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