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推行阳光操作。增加工作透明度是“建设清明政治、树立清新政风”的重要要求。在干部选任上,全面推行考察预告制和任前公示制,继续探索和完善“两票制”,提高干部工作的开放性和透明度。在资金分配使用上,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硬化部门预算,加强对项目资金的追踪问效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和产权交易市场,减少权力对市场的干预。在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安排上,进一步完善招投标制度,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评估论证、专家评议和公示、听证制度,积极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努力提高政府投资科学化水平。
着力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由原来的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公开向更大范围公开,不断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内容,除保密单位和涉密事项外,能公开的要全部公开,不仅要实行结果公开,而且还要逐步实行决策、执行和结果的全过程公开,最大限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的形式,按照便于群众了解、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的原则,创新公开载体,提高政务活动的透明度,努力建设透明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