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成及工作职责分工
(一)领导机构
成立军休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党支部书记、所长)
副组长:**(党支部委员、副所长)
成员:**、***、***
(二)各类人员分工
1、组长:负责突发事件处理的总指挥、总调度;负责向有关单位求援、联系;负责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有关部门如实报告事件情况。
2、副组长:协助组长完成好各项工作,组长不在家时,按顺序代理履行组长职责。
3.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听从组长、副组长调度,及时向组长报告突发事件处理进程;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突发事件进行有效处理;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在第一时间内向组长报告。其中,工作人员成员主要组织参与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军休干部的稳定工作,防止事件扩大。
4.军休所其它工作人员职责:突发事件发生时,必须人人坚守岗位,时时不离岗位;必须无条件听从领导小组成员的调度;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领导小组报告险情。
二、突发事件处理要求
1、军休所全体工作人员、所部大院全体住户(包括军休干部以外的其他住户)必须以主人翁姿态高度重视军休所安全工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都有责任和义务参与应急处理和救援工作。对工作中玩忽职守、发生突发事件时临阵脱逃的按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或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2、军休所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全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安全工作要勤查善补,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3、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全体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地、创造性地进行工作,及时、有效地处理,把影响和损失控制到最小程度。
4、在处理突发事件时,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扯皮,要团结一心,共同处理好所发事件。
5、任何人不能隐瞒险情,必须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报告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按规定报告上级和有关部门。
三、突发事件报告
1、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现场人员要立即报告所长,再由所长或所长指定的人员上报市民政局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
2、在事件发生后12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市局办公室。
3、上报的书面报告应写明下列内容:
(1)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件的主要经过;
(3)事件发生后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效果;
(4)事件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如有人员伤亡,应如实报告伤亡人数;
四、具体应急处理办法
(一)、消防事故的应急预案
1、迅速切断电源。
2、迅速组织人员疏散,搬离易燃易爆物品。
3、迅速开展扑救,先以灭火器灭火,如火势有蔓延趋势,迅速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或110联动)报警。
4、报警时要沉着冷静,以简明的语言说清楚事故发生的准确地理位置、火灾性质、有无人员受困、有无重要物品和易燃易爆品等,报警完毕应指派人员到路口等待消防车到来,并及时引导进入现场。
5、如有人员受伤,应边组织人员施救边报120救治。
6、尽可能保护好现场,待火扑灭后配合有关部门展开调查。
(二)、突发伤害事件的应急预案
1、通知门卫迅速控制人员出入。
2、迅速向110报警,请求支援。
3、组织人员控制事发现场,劝阻无关人员,防止事态扩大。
4、配合警方平息事件。
5、如有人员受伤,迅速联系120救助。
6、处理好事件善后工作。
(三)、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1、凡就餐后发现不明原因的肚痛、胸闷、呕吐、水泻等症状,应第一时间报告军休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