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销售额10亿元以上的企业作为推进校企合作的重点。这部分企业利税基本都在亿元以上,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有能力参与职业教育;企业发展快,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迫切;企业员工数量多,对职业培训的需求量大;企业相对稳定,在3-5年内能够保障校企合作契约得到有效落实。
2. 途径:把车间建在学校,把学校建在车间
关键词“双元制”
——组建校企合作型职业教育集团。省教育厅、省经贸委将根据建设现代制造业强省的需要,首先挂牌组建汽车工程、数控技术、电子信息、建筑工程等八大类专业性职业教育集团。
——推行“双元制”的办学模式。在全省25个“双元制”试点县(市、区)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争取用2至3年在全省建立100个“双元制”试点县(市、区),同时每个试点县(市、区)建立1所“双元制”试点职业院校。
——校企联合培养“双师型”教师。职业院校要建立职业教育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每年安排专业教师必须至少有1个月的时间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合作企业要认真予以配合,合理安排。
——校企联合培训企业员工。职业院校要努力帮助合作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与培训,派遣教师授课,并提供教学场所。合作企业要与职业院校共同结合改革和发展的实际,制定职业教育培训规划与年度计划,积极开展员工的全员培训和全过程培训,努力建设学习型企业。
——校企联合共建实习、实训基地。一是由合作企业设计建设方案,并向职业院校提供仪器、设备和技术支持,建立校内“教学型”实习、实训基地。二是企业也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实际需要,在厂区车间内设立“生产与教学合一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鼓励企业参股、入股举办职业院校。公办职业院校要不断推进办学体制改革与创新,积极吸纳境内外企业资本和资金,参股、入股职业院校,探索以公有制为主导、产权明晰、多种所有制并存的职业教育办学体制。
——根据国家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教育的精神,支持企业独资兴建职业院校或职业培训机构。
——摘自山东省《关于加强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办学的若干意见》
解读 张志勇
校企合作的关键是推进企业与职业院校的相互渗透、共同办学,大力倡导“把车间建在学校,把学校建在车间”,积极推进“双元制”办学模式,大力支持企业参股或单独举办职业教育。
校企合作办学的核心是推行“双元制”办学模式。从1990年开始,青岛市平度职教中心与德国汉斯·赛德尔基金会合作举办中德“双元制”职业教育项目。山东省现有25个“双元制”试点县(市、区),在这些地方均有1-2所职业学校能与当地企业开展合作,联合培养学生。
山东省推广“双元制”的基本经验和基本要求:(1)学校要与企业合作,必须对校企双方在职业教育方面的义务和权利作出明确规定。(2)学校与企业要建立长期的战略型合作关系,采取“订单式”培养培训模式,实施产教结合。(3)从专业设置、课程教材建设,到理论教学、技能教学、实训实习以及教师培养培训,企业要全面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4)职业院校要与企业共同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改革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实习期间,企业要与学校共同组织好学生的相关专业理论教学和技能实训工作,做好学生实习中的劳动保护、安全等工作,并为顶岗实习的学生支付合理报酬。(5)加强专业的产业化建设,实现培训功效的“五合一”(即车间、教室合一,学生、学徒合一,教师、师傅合一,作品、产品合一,育人、创收合一);强化示范辐射带动功能,促进当地产业结构的调整及经济社会的发展。
校企合作办学的关键是积极鼓励企业参与举办职业教育。一是积极倡导企业把车间建在学校。如滨州职业学院专门划出校区的一部分,无偿提供给企业建车间,既找到了合作办学伙伴,又解决了学生实训、实习条件不足的问题。二是鼓励企业参股、入股举办职业院校。公办职业院校要积极吸纳境内外企业资本和资金,通过参股、入股等方式参与办学,探索以公有制为主导、产权明晰、多种所有制并存的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推动公办职业院校与企业一体化办学,形成前校后厂(场)、校企合一的办学实体。三是支持企业独资兴建职业院校或职业培训机构。各级教育、经贸、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指导,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发展、优先审批、优先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