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积极探索“城中村”改造操作的新模式。
“城中村”改造应以政府主导,统一规划设计,以市场运作为主要模式,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不断探索“城中村”改造的新模式、新办法。
(四)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尽快对现有的18个“城中村”进行调查摸底,根据各村实际制定并上报中长远拆迁计划和年度拆迁计划,对那些基本条件已经成熟的村,要尽快修订建设规划并呈请专家团会审。详细研究“城中村”改造后的供地模式、规划设计要求等相关政策,使政策明朗化。引导房地产市场参与积极竞争,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的积极性,合理利用各种资源,为“城中村”改造提供资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