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工作督查,促进各项措施落实。一是建立森林防火督查制。按《督查制》规定,防火期,我办每月对各乡镇、林场进行例行检查,对重点乡镇和林场反复检查,对当前中心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工作可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或县林业局开展联合督查,也可单独检查。去年,我办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开展了“九查”森林防火督查活动,查组织机构是否健全,查防火巡逻队是否履职,查防火宣传是否深入人心,查野外用火监管是否得力,查森林火灾隐患是否杜绝,查应急分队能否正常发挥作用,查扑火工具是否备足,查防火值班是否正常,查责任制是否落实,时间持续了两个月,有力地促进了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二是围绕落实重要会议、文件精神抓督查。为了防止乡镇出现“用会议落实会议,用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我办都会组织人员采用全面检查与抽查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督查,督查后,我办会认真汇总,肯定成绩,查找不足,及时下发督查通报,表扬先进、鞭策后进,确保县委、县政府制定的各项森林防火措施得到及时贯彻落实。去年年初,县政府召开了乡镇长森林防火会,全面布置清明工作,然而我县行廊镇工作开展不主动,措施落实不得力,3天内接连出现2起森林火情。
对此,我办组织人员进行了重点督查,并形成了《情况汇报》,送阅县主要领导。在我办的建议下,县政府要求乡镇长向县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并责令乡镇人民政府处理村组有关干部。去年3月初,我们下发了《关于加大扑火物资储备工作力度的通知》,在督查中发现某些乡镇多强调客观原因,没有很好地落实文件精神,为此,我们接着下发了《目前全县各乡镇扑火物资储备情况通报》,《通报》报送了县有关领导和部门。通过通报,加快了全县各乡镇森林防火物资储备步伐,为扑救森林火灾提供了物质保障。三是及时解决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的目的是为了工作的落实,去年我办在督查中发现某镇林区内分布着大量的生产经营和施工单位,其生产生活用火以及人为活动极易引发森林火灾。我办对此及时发出《关于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函》,要求该乡镇人民政府督促对在林区内进行采石采锰、开矿建场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落实森林防火各项措施,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去年2月下旬,督查中发现某镇发生森林火灾后,该镇未按森林火灾报告制度的有关规定向我办进行报告。针对这一事实,我办向全县发出通报,批评了个别乡镇有火不报的错误做法。《通报》要求各乡镇、林场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归口报告制度,及时准确报告各类森林火灾信息。去年,我们共印发《督查通报》5期,下发《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46份,发出《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函》2份,有力地促进了森林防火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加强指导服务,全力防范火灾发生。一是做好防火宣传服务。发放了300多块森林防火宣传磁带,5万多张《森林防火入户通知书》,2万多份《中小学生森林防火保证卡》,300多本《中小学校森林防火知识教案》,5千册《森林防扑火宣传资料》。二是认真履行野外用火审批。造林炼山和林缘可燃物的烧除,我们实施风险金责任制度。造林炼山者在用火审批时,必须向我办交纳500—5000元不等的责任金,如出现“跑火”现象,责任金则作为罚金进行没收,安全用火者,责任金原数返回。造林炼山超过150亩的山场,我办会派县林业局专业扑火队到现场督火,确保造林炼山万无一失。去年报我办审批造林炼山的有21起,面积9千多亩,未出现跑火现象。三是加强值班调度。森林防火值班实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无故出现缺岗、漏岗的,轻者给予扣除年终奖,重者给予待岗处理。当出现重大火情,我们会根据情况临时增加值班人员,确保值班调度正常。去年3月27日,我县行廊镇发生森林火灾,火势较大,山上的金煌花炮厂受到威胁,我办值班人员沉着冷静,逐级汇报森林火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启动应急预案,县防火办值班人员按照县领导指示,迅速电话通知县消防中队和临近三个乡镇森林防火应急分队,经过调度,300余人40分钟内赶到了现场,经过大兵团近4个小时的奋战,火灾被彻底扑灭,金煌花炮厂安然无恙,避免了出现更大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