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百姓,细微之处见真情
所长潘春华时常教育民警:“老百姓再小的事,如果用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去衡量,那都是大事。”该所民警心系百姓,在一桩桩为村民热情服务的小事中见真情,在一件件为乡镇企业撑腰维权事件中显忠诚。
时间回到1992年8月2日,也许这天人们早已忘记,但对家住社坛镇火龙村7组的侯祖兵来说,仍是记忆犹新,因为就在当天晚上侯因电费问题与人发生争执,侯祖兵的头部在黑暗中不知被谁无意打伤。事件发生后,村委、镇政府及派出所先后到其家解决多次,侯始终不同意解决意见,并以此事为由一直到市县有关部门上访。2005年社坛派出所扎实开展“大接访”活动,侯祖兵来到派出所所长办公室,扬言如果再解决不好,就要上市公安局上访。潘春华耐心听取侯的牢骚,深入火龙村详细了解事情经过,因事隔多年许多人证物证根本无法查清。潘春华多次与侯交心谈心,了解到侯祖兵受伤后不断上访使家境愈加困难。潘春华通过多方协调,为侯办理了低保手续,2005年8月侯祖兵领到低保金后,高兴赶到所长办公室表示从此不再上访,并硬要请潘春华去做客,被潘婉言谢绝。
针对辖区崇兴乡、保合乡、仁沙乡的群众反映办理户政业务不方便的问题,社坛派出所迅速改进服务措施,推出了“123”工作制度,即人不过一,群众办事只需找一位民警;来不过二,群众办事最多只跑两趟;时不过三,对一般事项,民警办事最多不超过3天,把责任落实到驻乡民警身上,凡群众符合办证条件的,一律先行办理,然后由驻乡民警将相关资料带回中心所完善审批手续。此项便民措施通过几年的实施,虽然大大增加了驻乡民警的工作量,但为群众节约了往返派出所的大量时间和费用,许多村民深有感触地说:中心派出所驻地虽远了,但为民服务的心却贴得更近了!真正把辛苦留给了自己,把方便带给了我们。
2006年1月17日,该所辖区外来投资企业社坛页岩砖厂打电话报警称:社坛镇平安村村民曾兴全以砖厂放炮震松其住房要求赔偿为由,不准厂房生产,该所接到报警后,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带领民警赶赴现场,发现曾兴全的妻子正躺在200多米的放炮悬崖边上不准放炮,当时情况非赏常危急,民警冒险上前做其思想工作,通过反复苦口婆心劝导,终于将曾兴全的妻子安全带离现场,避免了一场悲剧的发生。随后,派出所组织建设、安监等有关部门实地察看、测量、计算,有关部门作出了砖厂放炮对曾兴全的房屋不会造成影响的鉴定材料,派出所依法对曾兴全进行了批评教育,页岩砖厂顺利恢复生产。一桩普通的治安案件处理,让外来投资企业看到了社坛派出所为企业保驾护航的诚心和能力。事后,页岩砖厂厂长赵依银表示,将进一步增加在社坛镇的投资力度,大力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公正执法,锐意改革创标兵
派出所在积极与县局法制科、刑警大队、治安大队等业务科室联系,邀请他们定期到所对民警进行指导培训,组织民警不断“充电”,进一步提高整体执法办案水平的同时,在办案中不断摸索,创新制定了“办理案件三审制”,即民警每办完一件案件,先由主办民警进行初审,填写“案件审查呈批表”交派出所法制员审核,确认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处罚恰当,再交所长全面审核复查,审核复查合格后,方可报上级公安机关或交派出所内勤存档。工作实践中,该所还创新实施“案件剖析制和互查制”,即每办完一件案件,由两名办案民警将案件互相交换审查,互相监督,每隔一段时间由所领导组织全所民警对所办理的案件进行回顾,指出存在的问题,总结成功经验。每月都选出一些典型疑难案件,组织全所民警进行分析研究,从案件定性、办案程序,法律应用、证据提取及固定、询(讯)问技巧等方面一起进行研究、分析、讨论。“办理案件三审制”和“案件剖析制和互查制”的创新实施,使该所真正做到了对执法质量层层把关,严格考核。2005年,该所累计办理治安案件438件,治安处罚445人中,处罚执行率达100%,案件优秀率达到100%,办理的行政案件无一败诉。2003年来,该所执法质量连续三年在县局检查中荣获第一名,该所创新制定的“办理案件三审制”被县局法制科组织在全局各执法办案单位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