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开专题组织生活会(9月4日—9月8日)
主要方式:在党员广泛谈心的基础上,各支部书记要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前,组织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镇包区领导和指导组成员必须参加所包村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具体要求:(1)在各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上,支部书记要带头开展自我批评,每个党员在认真准备的基础上,按照党性分析材料逐个进行对照检查,开展自我批评;流动党员确因实际情况不能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应由支委成员代为宣读党性分析材料。(2)党员之间要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坚持与人为善的态度,相互评议,开展批评,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3)每个党员都要根据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认真修改党性分析材料,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4)各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的党性分析材料,报镇党委备案;普通党员的党性分析材料,由各支部负责保存。
5、提出评议意见(9月9日—9月13日)
主要方式:专题组织生活会后,各支部书记负责组织召开支委会,镇包区领导和指导组参加。
具体要求:(1)提出评议意见。支委会要根据党员个人评议、党员互评的情况,以及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和党员的一贯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提出对每个党员的评议意见,镇包区领导和指导组要认真做好党员评议工作的指导,杜绝借机打击报复、发泄私愤等现象的发生。(2)审阅评议意见。各支部书记的评议意见,由市委督导组和镇党委书记负责审阅;各村支部委员的评议意见,由镇派指导组负责审阅;普通党员的评议意见,由镇派指导组和党支部负责审阅。
6、向党员反馈意见(9月14日—9月18日)
主要方式: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后,由支部负责,向党员本人反馈评议意见。
具体要求:(1)评议意见,要以书面形式如实向党员本人反馈,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整改方向。对支部书记的评议意见,由市委督导组和镇党委书记负责反馈;各村支部委员的评议意见,由镇派指导组负责反馈;普通党员的评议意见,由镇派指导组和党支部负责反馈。对流动党员的评议意见,由各支部负责采取邮寄的方式进行反馈。(2)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由镇派指导组结合各支部进行批评教育,帮助认识问题,并区别情况,提出具体的教育转化措施。
7、通报评议情况(9月19日—9月25日)
主要方式:民主评议告一段落后,各支部要召开党员和群众代表会议,通报民主评议党员情况,镇包区领导和指导组参加会议。
具体要求:(1)通报评议党员的情况包括: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基本情况,党员对存在问题的认识、整改意见以及今后努力的方向,支部的评议结果。(2)支部评议党员的情况,要报镇党委。
8、小结转段(9月26日—9月28日)
主要方式:各支部自查;镇督导组抽查;镇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进行转段动员。
具体要求:(1)各支部要按照镇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适时开展第二阶段的“回头看”工作,认真自查,形成先进性教育活动分析评议阶段的工作总结,并写出转段申请。(2)镇督导组对分析评议阶段的情况进行抽查。(3)根据自查、抽查情况,镇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村的转段申请进行审批。(4)经审批同意后召开转段动员会,对分析评议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对下一阶段的工作作出安排。
三、主要措施
1、坚持抓好理论学习。各支部要把加强学习、深化认识贯彻始终,在前一阶段学习动员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党员思想、工作、作风实际和分析评议的目标任务,组织党员把学习党章作为这一阶段学习的重中之重,使学习理论的过程,成为进一步理解党员义务的过程,成为进一步增强党员党性意识的过程,成为进一步把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要求的过程,成为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摆正位置、自觉对照党章进行党性分析的过程,增强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坚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