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方案(4) 2010-09-09 20:18 五十、对违反本方案规定的,由人口普查机构予以批评教育,本人所在单位给与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普查条例》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给予处罚。 共4页: 上一页1234下一页 某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方案(4).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载这篇word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