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楼内发生火灾时应立即打开所有大门、电灯或应急灯。
4.值班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要在最短时间内到达现场,组织学生疏散,并视情况决定是否拨打119和120。
5.小火险扑灭后,要向学校领导汇报;比较大的火灾,在组织抢救的同时,要立即报市教育局。
(二)责任追究
消灭火险后,要及时分析,查找原因。对直接责任人要根据责任大小给予批评、记过、解聘等处分,并在全校通报,以便吸取教训。
十、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交通事故时,对受伤人员及时送医院抢救,并要记清肇事车辆的型号、牌号。
2、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及重要物品、证据。
3、迅速向交警部门报告,再向学校、家庭、教育局报告。
4、做好家长、家属的工作。
5、配合交警部门做好调查、取证、事故处理等工作。
十一、治安保卫工作应急预案
(一)加强治安保卫工作
1.学校定期召开学生、职工大会,对安全提出要求,邀请公安部门讲法制课,增强师生的法律意识。
2.经常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发现棍棒、刀具的给予没收,并查明原因,严肃处理。
3.发挥班主任、学生会、团委会的作用,深入细致地开展学生工作,发现学生之间的矛盾及时处理。
4.对打架者决不手软,根据相关条例给予严肃处分。
5.学校大门实行封闭式管理,师生凭校卡出入校门。严格执行来访登记制度,防止坏人进入校园滋事。
(二)发生治安问题时的预案
1.发生斗殴事件后,班主任、教师或保安要立即报告学校值班领导。学校值班领导要迅速到达现场制止,并及时通知家长。无法制止的,学校值班领导要立即拨打110报案。
2.及时送被打伤的学生到就近医院治疗。就近医院不能治疗的,及时送巿、省医院或拨打120。
3.发生重大打架事件,造成严重伤亡的,立即报石狮市教育局及当地派出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