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核工作领导及分工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机关工作人员目标管理百分考核工作的领导和考核结果的审定。
考核领导小组及分工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
成 员:×× ×× ×× ××
(二)机关学习及各项活动由宣传委员和办公室负责考核。
(三)工作纪律及工作作风由纪检委员和办公室负责考核。
(四)工作业绩由党政一把手和主管领导负责考核。
(五)日常考核记录由办公室负责整理和归档。
五、考核范围
本考核办法的考核对象为机关在岗的出勤人员。
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自二00六年三月一日起实行。
中共××镇委员会
××镇人民政府
二00六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