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化监督,大力整治。要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稳定和改善农机安全生产形势。要对活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对本地区活动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抽查;对突出问题、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治,逐项解决;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深化整治效果,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制度和办法,着力构建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各区县农机管理部门要认真总结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工作成效和经验,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并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8日前,将上季度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进展情况材料报我办。12月1日前报送全年总结材料。联系电话:23119649,63260655(传真);电子信箱:hudl@shac.gp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