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所、公司: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HMG0104-2001)《员工能力及业绩考核办法》,经公司研究决定开展2006年度员工考核工作,具体意见如下:
一、成立考核工作组织机构
1、成立公司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 ×××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姚习康同志任考核小组办公室主任。
2、建立各部、所、公司考核工作小组
各部、所、公司考核工作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由其负责人组建,报公司审批备案。
二、考核范围与考核时限
(一)考核范围:截止2006年11月30日前所有在岗职工;
(二)考核时限:2005年12月1日~2006年11月30日。
三、考核内容与测评标准
根据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确定相应考核要素,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人岗位划分相应测评标准,详见: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
四、考核等次确定及比例
(一)加权评分值计算
加权评分值:P=K1×P1+K2×P2
其中:K1——民主评议分值权重取0.4
K2——考核工作小组分值权重取0.6
P1——民主评议分值
P2——考核工作小组评议分值
(二)考核等次确定
加权评分值P在90分以上(含90)者,考核等次为:优秀;加权评分值P在71~89分之间者,考核等次为:合格;加权评分值P在70分以下(含70分)者,考核等次为:不合格。
(三)比例确定
优秀等次的人数控制在员工总数的30%以内,不合格等次的人数由各部门根据考核实际情况确定。
五、末位员工管理
对在考核中排在末位的员工,如确属于专业技术知识不过硬,不熟悉设计程序、规范和标准,工作态度差,责任心不强,工作能力欠缺,需要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培训的人员,公司实行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离开所在部门培训的管理方法。培训可采取自学、自行联系培训机构培训等方式,培训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再上岗。离岗人员培训时间为一年,培训期间岗位工资发放90%。离岗人员名额控制在在职员工总数的1%以内。对调整岗位或重新上岗员工给予一年的考察期,考察期满经考核能胜任岗位工作者继续聘用,否则,将依据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
六、具体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06年12月1日至2006年12月4日)
1、公司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有关文件材料;
2、成立各部、所、公司考核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名单于12月2日前报公司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被考核人员撰写(2005年12月1日至2006年11月30日)个人思想、业务工作总结,填写相应考核材料。
(二)考核阶段(2006年12月5日至2006年12月10日)
1、各部、所、公司考核工作小组审查被考核人提交的考核材料,组织职工采用切实有效的评议考核手段开展考核;
2、各考核工作小组在综合评议结果的基础上,对被考核人做出准确评价,按照岗位性质分类排出顺序;
3、各考核工作小组12月8日前将考核材料(包括评审表、群众和工作小组评议分数及排序表(附表四))报公司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公司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考核结果确定考核结论和末位离岗人员名单,并将结论通过各考核工作小组反馈到被考核人。
(三)总结归档阶段(2006年12月11日至2006年12月12日)
公司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考核工作总结,整理考核材料并归入本人考绩档案。
七、考核工作的要求
1、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分级负责、认真组织考核,注意听取各方面意见,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2、各部门要处理好考核与生产的关系,做到考核生产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