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中村”改造
2009年全区“城中村”改造x个片区x个村共有拆迁户数约x户,人口约x万人,拆迁房屋总面积约x万㎡。
2.河道综合整治
河道综合整治共涉及拆迁户数约x户,拆迁房屋总面积约x万㎡。
3.道路建设
道路建设共涉及拆迁户数约x户,拆迁房屋总面积约x万㎡。
4.重点建设项目
2009年市、区两级重点建设项目中,涉及拆迁户数约x户,拆迁房屋总面积约x万㎡。
上述各项工作总共涉及拆迁户约x万户,拆迁房屋总面积约x万㎡。经统筹考虑,拟选择x个点作为我区第一期拆迁安置房建设点,拆迁安置房依据拆迁安置需求及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要求,选用多种户型的住房,房屋建筑面积、户型设置为60—150㎡的单元房,60㎡单元房在满足拆迁安置用房的前提下,可以做为政府保障性住房使用。拆迁安置房要建设成为布局合理、环境优美,市政、商业、公用、社区服务、物业管理、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方面设施配套齐全,并体现绿色建筑特色的多层、中高层公寓的生态文明型住宅小区。
经征求马街、福海和前卫街道办事处意见,2009年拟在西片区和南片区先启动第一期x个拆迁安置房项目建设,由各街道办事处牵头负责本辖区拆迁安置房项目建设相关工作,2010年部分投入使用,2011年底前基本建成。
四、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前期主要工作及要求
1.拆迁安置房建设选址
拆迁安置房建设选址为西片区和南片区,xx、xx和xx街道办事处列为西片区安置,xx、xx、和xx街道办事处列为南片区安置。拆迁安置房建设选址要求在征求区规划分局、区国土分局、区发改局、区房管局、区建设局、区财政局、区建设拆迁安置办等部门及拟被拆迁人意见的基础上,各街道办事处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经区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区政府批准实施。工作实施方案应包括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户型、选址意见、建设单位、建设时限、资金安排等内容。
拆迁安置房建设选址拟统筹安排如下:
西片区x个拆迁安置房建设点为:xx、xx个地块。
南片区x个拆迁安置房建设点为:xx、xx个地块。
“城中村”改造的农民安置房原则上在片区内就地就近安置。
2.拆迁安置房规划及供地要求
拆迁安置房建设参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中村”重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和《xx区“城中村”重建改造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规定执行,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的要求,报区政府审批后纳入“统规”、“统建”范围。专项规划方案编制及报批程序须符合市、区两级政府关于“城中村”重建改造的相关要求。拆迁安置房规划用途必须与主城控详规要求相吻合,区规划分局按照国家城市住宅小区标准,对拟实施拆迁安置房建设的项目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拆迁安置房规划总平面图和住宅单体设计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依据规划部门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和住宅户型调查结果进行。对符合要求的拆迁安置房,规划部门发放临时规划许可证。
在供地方式上,一是充分利用“8.31”清非土地、现状空地、“城中村”改造片区内集体建设用地,二是采用留地安置的集体建设用地,土地部门发放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或临时用地使用证,等片区改造工作启动后一并办理按安置房用地的土地征转用手续。
在取得临时规划许可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或临时用地使用证后,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依规、保质、保量进行建设。
3.建设模式及资金测算
在建设模式上,建议采用以下三种建设模式对建设单位给予确定:
一是采取财政出资、建设项目代建方式。区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代表区政府总体协调、监督项目工程的实施,通过采用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并能独立承担履约责任的法人作为代建单位,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项目的建设施工组织工作,项目建成后交付区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验收,区政府付给代建单位一定的代建管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