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施方案(3)
2010-06-18 04:06
5、认真开展统计调研工作。每年选择统计调研的问题,积极与服务对象沟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统计改革与发展的突出矛盾,为我区的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好服务。
6、坚持文明服务,做好“五个一”工作。即对来办事的人员要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张凳子请坐、一句话问候、一杯热茶相敬、一个满意答复”。
7、加强统计报表制度管理,耐心细致地做好催报工作。
8、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向社会提供优质统计信息产品服务。
9、对属于国家秘密的统计资料必须保密;对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负有保密义务;对擅自泄密的,依照《统计法》有关保密规定给予处分和处罚。
10、 设立监督投诉电话。监督投诉电话:3148871、3148873。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属实的问题,限期整改并严肃处理,对投诉和举报,在10个工作日以内答复。
八、监督管理
统计系统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民主、舆论监督和区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聘请的监督员的监督。局公开办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负责受理举报工作;采取发放征意见卡、开座谈会等形式,收集群众意见,畅通监督渠道,对违反行政权力公开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向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投诉,局公开办将及时调查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行政权力公开工作将列入年终考核内容。
统计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施方案(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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