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传动员、自查自纠阶段(2005年6月25日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在群众当中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并以此为契机,切实提高劳动关系双方尤其是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同时,还要认真组织用人单位对本单位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二)全面检查阶段(2005年6月26日至8月20日)。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工资和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等情况进行检查,接受市政府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督查。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为全面协调全县执法检查工作,县政府决定成立**县开展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本次执法检查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工作,检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随即撤销。
在执法检查中,一旦发现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有关部门要及时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情节严重的,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县开展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情况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