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辞职管理办法(2)

2010-06-17 16:51


      4. 辞职补偿金。按国家规定,每年公司工龄补贴1个月、最多不超过24个月的本人工资。
      5. 公司拖欠员工的其他款项。
     须扣除以下项目:
      1. 员工拖欠未付的公司借款、罚金;
      2. 员工对公司未交接手续的赔偿金、抵押金;
      3. 原承诺培训服务期未满的补偿费用。
     如应扣除费用大于支付给员工的费用,则应在收回全部费用后才予办理手续。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公司辞职工作以保密方式处理,并保持工作连贯、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  辞职手续办理完毕后,辞职者即与公司脱离劳动关系,公司亦不受理在3个月内提出的复职要求。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主任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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