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档案立卷归档管理标准(3)
2010-06-17 16:53
9.有关卷内文件材料的情况说明,都应逐项填写在备考表内。若无情况可说明,也应将立卷人、检查人的姓名和日期填上以示负责,备考表应置卷尾。
10.案卷封面,应按规定用毛笔或钢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11.装订前,卷内文件材料要去掉金属物,对损坏的文件应按裱糊技术要求托裱,字迹已扩散的应复制并与原件一并立卷,案卷应用打活结方法装订。
(六)归档档案的查阅管理办法:
1.材料归档后,由档案管理人员根据保密需要设定密级,密级分一级、二级、三级秘密,密级设定经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2.董事长、总经理可查阅所有密级档案资料。
3.副总经理可查阅所负责工作范围内二级、三级秘密档案资料。
4.部门负责人可查阅所负责工作内三级秘密档案资料。
5.若需越级查阅档案资料,需经总经理批准。
6.所有档案只能查阅,不得借出,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批准。
(七)查阅、借用档案的注意事项:
1.查阅档案的人员,必须携带本人工作证、身份证,在查阅时不准边阅边议档案内容,更不准向无关人员泄露档案内容。
2.查阅档案时不得涂改、拆散、抽出、增添、圈划、污损;
3.未经批准,不得复印档案材料,摘抄复制的材料应办理登记手续并负责保管好,不得给无关人员阅看,用完必须自行销毁;
4.查阅档案需到档案室进行,原则上不得带走;特殊情况需借出的,必须在当日归还。
5.借用的档案,必须保证绝对安全,要严格保密,妥善保存,不准转借,不准交无关人员和本人翻阅,用完及时归还。
文书、档案立卷归档管理标准(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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