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病人投诉处理制度

2010-06-17 23:02

为切实加强医院的服务监督机制,提高医院职业道德水准和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自觉维护病人的权利和利益,特制定病人投诉处理制度。
1、本院门诊大厅服务台设有病人投诉点,随时热情接待病员投诉,一般服务问题由门诊部主任负责处理,需其他部门协调解决的由门诊部主任负责召集协调处理。有违纪者报监察室处理,监察室随时有人接待,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并登记。

2、向社会公布我院服务承诺,并公示投诉电话:上班时间     ,非上班时间    。

3、对现住院病人进行满意度测评,每季对出院病人函调,对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及时整改,对反映的“红包”、药品“回扣”问题给予严肃处理。

4、医院门诊、住院处、医技楼均设有举报箱,定期开箱。

5、对投诉的问题一般三日内给予答复处理结果,如系复杂问题一周内予以答复。

6、如果对本院的答复和处理不满意可向   市卫生局监察科继续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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