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院校卫队员及各部门青年教职工为我院义务消防队队员,在学院防火安全委员会领导下开展义消工作,业务方面接受院保卫处指导。
2、义务消防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庆市消防条例》以及《四川美术学院防火安全条例》,及时有效地制止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做好学院内消防安全巡查工作。
3、学院保卫处要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学习消防安全法规及消防安全知识,组织消防培训和消防演练,熟悉各类消防器材的使用、维护、保养等技能,掌握院内重点防火部位情况,熟悉火灾易发部位的基本情况(配置消防器材的种类、数量、确定火灾事故的危险点和控制点)。并制定扑救火灾事故的预案。
4、一旦发生火灾事故,义务消防队员应迅速到位参加扑救,及时报警,维护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