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检修工应在消除设备缺陷后,将现场清理干净,做到现场无杂物,设备完整,地面清洁,最后工作负责人方可办理工作票结束工作,运行人员验收合格终结此项工作。
(5)对于消除缺陷设备投用后,应及时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及缺陷消除情况。
3、大、小修工作
(1)大、小修工作应按局“发电设备检修标准项目”及生技科批准,专业下达的“非标准项目”进行工作。
(2)按计划工期,在班长统一安排下,按时完成分配的各项任务。
(3)设备大小修工作应按照“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进行,计划检修项目不能漏项、随意减项,在自检自查的基础上,按照“检修质量监督计划”及“三级验收计划”进行检查验收、质检,三级验收必须到位,手续完备,检修质量达到优良。
(4)设备大小修检修工作,必须在厂、分场批准下达的工期内完成,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计划工期内完成,则应逐级申请修改计划,并按上级批准的修定后计划执行。3.5、设备大小修工作结束后,设备按达标要求清理干净,将原始测量记录,质检验收合格证等技术资料整理汇总,填写设备台帐,做好大小修记录。
4、临时工作任务
(1)检修工有义务接受班长分配的分场或班组安排的各种临时生产工作任务。
(2)检修上在接受班长分配的临时工作任务后,应积极主动保证质量,按照要求的工期完成任务,遇到的问题及时向班长汇报。如遇到特殊情况,任务不能按期完成,应报告班长进行调整和延期。
四、检查与考核
1、本工作标准与本厂工人通用标准一并考核,检查考核由班长进 行。
2、考核依据活工资、奖金分配办法进行检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