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基本要求。坚持把提高思想认识贯穿教育活动的始终,分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专题,组织全体干警通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及有关辅导材料,每个专题学习时间1个月左右。每人对每个专题的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认真做好读书笔记,读书笔记不少于3000字。每个专题学习结束后,统一组织全体干警考试,以促进学习的不断深入。
2、查摆整改阶段(10月至11月中旬)
(1)认真查摆存在的问题。全体法官干警要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紧密联系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从涉法涉诉信访反映的问题中、查处的干警违法违纪问题中、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建议中,认真查找在司法指导思想和司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向区综治委备案,并向市委政法委和市中院备案。同时,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或调查问卷、设立征求意见箱、走访案件当事人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梳理、分析、归纳。
(2)形成思想分析材料。全体干警都要围绕司法理念这个重点,结合查摆出来的司法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形成思想分析材料。领导班子成员的分析材料不少于3000字,中层以下干警不少于2000字。凡查找问题不认真、思想分析不深刻、整改措施不扎实的,予以补课。
(3)切实抓好问题的整改。针对查摆出来的法治理念、司法思想和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整改方案,要在本单位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整改情况要定期向本单位干警通报。整改措施、整改方案、整改情况要建立台帐制度,要经区综治委审查,批准后备案,并报市委政法委和市法院备案。
3、检查验收阶段(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
(1)全员考试。组织全体干警参加中央政法委统一安排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知识考试,考试成绩在全院予以通报。
(2)自查验收。自查的主要内容为:组织工作是否得力,教育措施是否扎实,思想剖析是否深刻,重点培训是否有效,解决问题是否彻底,制度规范是否健全,成效是否明显。11月10日前,各庭室要对本单位开展教育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写出自查报告;11月15日前向市中院和区综治委写出自查报告。
(3)迎接考核。11月底前,迎接市委政法委和中级法院的全面检查。年底前,迎接省委政法委和省法院的检查。
四、几项具体活动
全院要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年活动、荣辱观教育、学习贯彻党章等一系列活动相结合,具体抓好以下活动:
1、收听收看电视专题讲座活动。组织全体法官干警收听收看中央政法委和中央电视台制作的电视专题讲座。此项工作由政治处负责。
2、参加、举办知识竞赛和研讨会。积极参加市中院举办的“规范司法行为”知识竞赛活动,6月份参加全市法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会,适时举办本院的研讨会。此项工作由办公室、政治处负责。
3、组织参加并听取巡回宣讲活动。认真参加并听取省市巡回宣讲团和中院宣讲团宣讲活动。此项工作由政治处负责。
4、举办读书会。适时举办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交流学习体会和经验。此项工作由办公室、政治处负责。
5、报告会活动。参加专家、学者专题报告会和先模人物先进事迹报告会,组织收看中央政法委制作的辅导报告光盘,并由“一把手”和党组成员结合自身实际亲自讲课。此项工作由办公室、政治处负责。
6、组织参加演讲比赛活动。组织法官干警积极参加省市政法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我心中”演讲活动。此项工作由政治处负责。
7、组织参加分层轮训活动。在参加各级举办的领导干部培训班,对法院领导干部进行重点培训的基础上,分层次对庭室负责人进行集中轮训。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搞好培训。此项工作由政治处负责监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