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获得奖学金的学生的《*市人民政府高中奖学金申请表》由所就读学校留存一份,另一份装入学生本人档案。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留存《20*-20*学年度获高中奖学金学生名单备案表》。
四.高中奖学金的发放
市教育局会同市财政局将高中奖学金拨付给各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市属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后,各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发放给获奖学生。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按照工作程序和规定时间,作好奖学金推荐、评审工作。
2.高中奖学金推荐、评审工作实行公示制,各学校在向市、区教育局报送推荐名单及有关材料之前,应按要求将推荐名单向全校师生公示,以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3.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市高中奖学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高中奖学金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按规定时间将奖学金发放到学生手中,将好事办好。
4.有关学校要充分发挥高中奖学金的教育功能,对高中奖学金获得者予以通报表彰,并举行简朴、隆重的奖学金发放仪式,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起到正面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