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局要根据情节轻重,报请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按规定报告灾情或虚报、瞒报、谎报灾情,造成严重后果的;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拒不配合、阻碍、干涉灾情收集和救助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在应急处置中,指挥严重失误,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3、监督检查
纪检组长对本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保障应急措施到位。
九、附则
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根据情况变化,局应急管理办公室组织进行修订和完善。
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报经县人民政府备案后实施,由局办公室印发和负责解释。
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结合县冰雪灾害预案统一实行。
4、本预案与县冰雪灾害预案相抵触的,以县预案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