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工作考核实施办法(2)

2010-06-18 08:03


除此之外,对其它情况需要加分、扣分者,由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评先办法
    年度考核得分在200分以上的科室进入评先,年度考核得分在200分以下的科室取消评先资格。考核成绩低于科室平均分数20分以上的科室负责人免去其职务。
   七、其它问题处理办法
    1、在本单位实际工作不满半年者,不参加评先和年度考核。
    2、全年请假累计超过20天者,不参加评先。
    3、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个人发生有损单位形象的表现达到两次及其以上者,不参加评先。
    4、发生重大事故者,当事人不参加评先。
    5、一年内在反馈服务质量中,参保单位和职工对个人提出一次批评意见的扣1分;提出两次的,同时扣科室1分;提出三次的,本人待岗,取消科室评先资格。
    6、科室应考核项目中有一项得零分的,取消评先资格。

                            
                                    2008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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