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完善体制机制。这是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标志,是学习实践活动的重点。从学习实践活动一开始,就高度重视做好创新体制机制的工作。要对现有的制度规定进行系统清理,该废止的废止,该完善的完善,该变革的变革,特别是要及早研究制定科学发展迫切需要的新制度、新政策。
(五)总结巩固(12月16日—2009年1月15日)
学习实践活动基本结束时,要抓好群众满意度测评、形成总结报告、召开总结大会和进行回头看四个环节。
1、群众满意度测评。主要测评对校级和中层领导班子解决突出问题的满意度和对活动开展情况的满意度两项内容。科学制定测评指标,合理确定参评人员范围,保证测评结果客观真实,注意防止盲目攀比测评结果。
2、形成总结报告。学校和各中层领导班子分别对开展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总结报告。报告重点总结主要做法、基本经验、实际成效和意见建议,同时回答好试点研究解决的八个问题:如何突出实践特色?如何抓好班子和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如何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务求实效?如何确定搞好活动的阶段和步骤?如何加强领导、分类指导?如何坚持群众路线?如何评价活动取得的成效?如何巩固活动取得的成果?
3、召开总结大会。总结学习实践活动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经验,对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提出要求。
4、进行回头看。集中学习实践活动结束后,各领导班子认真进行回头看,巩固和发展活动成果,继续跟踪问题的解决,确保整改方案和措施落实到实处。
五、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
学习实践活动在校党委领导下进行。各分党委要把学习实践活动提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深入学习、提高认识贯彻始终,把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贯穿始终,把解决问题、完善机制贯穿始终,把依靠群众、发扬**贯穿始终,坚持进度服从质量,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落实领导责任。校党委和各分党委要强化责任意识,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校党委书记、校长为全校学习实践活动第一责任人。各学院党委书记和党员院长为本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第一责任人。学校成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由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党员校级领导干部及校长助理任成员。各分党委(直属党支部)成立本单位相应领导小组,其中学院由分党委书记、党员院长任组长,其他党员班子成员任成员。其他分党委(直属党支部)由领导班子成员构成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各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单位本系统的学习实践活动。
学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校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实施。办公室下设综合组、秘书组、宣传组。各分党委(直属党支部)根据学校组织机构设置情况,结合本单位实际,设立有关具体工作小组。
(二)分类指导。针对党员领导干部、普通党员、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等不同群体,提出不同要求,分类指导。建立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学习实践活动联系点制度,校级领导深入联系单位,调查研究,指导活动方案的制定,帮助查找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使学习实践活动开展的扎实有效。
(三)鼓励探索创新。在坚持学习实践活动基本要求,讲成本、重实效,防止文山会海,杜绝形式主义的前提下,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探索创新,力求在科学发展观认识上取得新的提高,在解决实际问题上取得新的突破,在构建科学发展体制机制上取得新的进展,在改进领导干部作风上取得新的成就。
(四)搞好舆论引导。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宣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先进典型,宣传学习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做法、经验和成效,努力营造开展活动的良好氛围。
(五)坚持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学校日常工作、重点工作与试点工作的关系,努力结合学校中心工作,把开展试点工作作为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重要动力,作为提升学校及中层领导班子科学发展能力的重要机遇。做到抓学习、促发展,抓学习、促工作两不误、两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