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明确责任,按期完成。煤炭行业产量监控系统推行安装工作于2010年元月10日前结束。公安、国土、煤炭、安监等相关部门需全力协助,排除推行中的阻力,对不安装或不按推行领导小组要求安装、办理相关手续的应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所有煤炭生产企业出煤口的监控系统安装调试到位,2010年元月11日起正式运行。
(五)数据统一,依法征管。各税费征管部门从2010年元月1日起,应以数据处理中心反馈的各煤矿产量作为计征税费的基础依据。
(四)明确责任,按期完成。煤炭行业产量监控系统推行安装工作于2010年元月10日前结束。公安、国土、煤炭、安监等相关部门需全力协助,排除推行中的阻力,对不安装或不按推行领导小组要求安装、办理相关手续的应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所有煤炭生产企业出煤口的监控系统安装调试到位,2010年元月11日起正式运行。
(五)数据统一,依法征管。各税费征管部门从2010年元月1日起,应以数据处理中心反馈的各煤矿产量作为计征税费的基础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