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要进一步完善我县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办法的意见。一是建议对粮食、林业、水务、人民医院、中医院等11位离休干部的医疗统筹金从2009年1月1日起,列入财政统筹解决。二是建议对参加医疗统筹单位离休干部医疗费收不抵支部分从2009年1月1日起列入财政统一支付。三是建议建立健全议事制度。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主持,每年召集涉老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集中研究一至两次离休干部医疗费管理工作的问题,听取涉老部门的专题情况汇报,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形成制度坚持下去。四是建议建立健康检查制度。每年要组织离休干部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检查项目纳入医疗报销范围,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县委老干局实践科学发展观整改措施方案(2)
2010-06-18 13:27
县委老干局实践科学发展观整改措施方案(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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