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措施:一是建章立制,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在学习中思考理论,在实践中运用理论;进一步改革创新统计调查方法、制度,完善各类抽样调查制度;进一步完善奖惩激励机制,调动职工积极性;建立调查研究制度,搞好调查分析,提高调查分析水平。二是把各项制度的落实,列入督查内容,避免制度形同虚设,不能发挥作用;三是多加强科学发展观理论学习、多开展科学发展观成果统计、多提供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多增加抽样调查项目,促进统计服务科学发展和统计事业的科学发展;四是加快统计信息化建设,数据联网直报,实现统计方式科学化、现代化。近期目标:通过建章立制和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做到理论学习有计划、有安排、有效果;干部职工积极性增强,统计分析水平明显提高。中长期目标:通过对这一突出问题的整改,实现统计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和统计事业更好地科学发展。(责任领导:何关兰,责任部门:局内设内属及派出机构,完成时限:建章立制8月底完成,其他中长期)
3、统计法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强化,列入中长期整改任务。着力点是抓好统计法制宣传与统计执法两个环节工作。具体措施:一是搞好统计法制学习宣传,结合普法依法治理,采取不同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学习宣传《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统计法》、《云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建立完善学法制度,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领导带头学法用法。三是加强法制政府建设,在实施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四项制度的基础上,继续实施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进一步建设好服务政府、法制政府,实现依法行政,依法统计。四是加强统计执法,一方面搞好执法培训,让统计执法人员知法守法,正确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另一方面搞好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确保统计秩序,提高数据质量。近期目标:通过完善干部学法用法等制度和对新修订的《统计法》、《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处分规定》的学习宣传,确保统计执法人员公正文明执法,促进全民统计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中长期目标:通过每年度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执法检查,基本杜绝统计违法行为,统计工作质量更加优化。(责任领导:乐叶华,责任部门:以办公室为主,专业统计股配合,完成时限:建章立制和法制宣传8月底前,其他中长期)
4、统计队伍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列入中长期整改任务。着力点是抓好统计人员思想政治教育特别是职业道德教育、提高统计人员的基本素质。具体措施:一是每年在全县统计人员中开展一次职业道德教育,教育统计人员做到明礼诚信,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不出假数,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二是提高统计人员的基本素质,加强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每年组织统计人员参加统计上岗培训、从业人员资格、技术职称学习考试,有条件的时候,组织他们进党校、进大学接受学历教育;利用一年一度的年报工作会议,抓好以会代训;利用相关网站,开辟专门的统计业务知识学习栏目供统计人员学习;利用各类业务培训机会,提升统计人员业务能力。三是加强统计队伍的管理,建立工作绩效评价考核办法,分门别类制定绩效考核目标、内容、程序和措施,激励干部职工干事业、促发展。同时,实施对不同部门、行业统计人员的分类管理,对行政事业单位统计人员,与人事局联合行文,由统计局对他们工作进行考核;对企业单位统计人员,协商企业领导同意交纳年度工作责任风险金,工作出色的统计人员,年终对他们进行奖励,工作质量差的统计人员,风险金扣发,留作下一年度兑现奖惩;对基层特别是村委会一级的统计人员,积极争取相关部门解决一些岗位补贴。近期目标:通过建章立制和抓好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岗位培训和资格考试,统计人员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统计队伍整体素质有进一步提高。中长期目标:通过每年度开展一次职业道德教育、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和对统计人员实施分类管理,建立起一支作风优良、业务精湛、团结活泼、战斗力强的统计队伍,永保统计事业充满生机和活力。(责任领导:杨楣,责任部门:局内设内属机构,完成时限:建章立制和岗位培训、资格考试11月底前完成,其他中长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