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强,虽然能够认真参加各种学习活动,但往往是上边要求学什么就学什么,有被动思想,自觉主动地抽时间静下心来学习比较少,利用工作空闲和业余时间学习也不太多。学习中存在实用主义倾向,与工作关系密切的才学,与工作关系不大的少学,常常是需要什么学什么,急用什么学什么,遇到问题才翻书本、找政策,碰到困难才找原因、查资料,临时抱佛脚。学习停留一般化,缺乏“挤”劲和“钻”劲,计划的多行动的少,一般通读的多,重点精读的少。学习不注重全面系统,浅尝辄止,心得体会写得不够深刻,发牢骚的多自我剖析的少。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论著作和保持共党员先进性教育的相关文献钻得不够深,理论功底还不够扎实。
(二)在工作方面有差距。
工作不够扎实、深入,联系实际还不紧密,针对性不够。 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国家和省、市、县也出台了很多新政策、新思路。新的形势要求领导干部必须懂政策、善运用,真抓实干,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但自己在这方面做得还不够,纪检监察工作做得不够全面、深入、细致,掌握和运用政策还不是得心应手,没有充分把理论和实践紧密地联系起来。比如自己分管纪检监察和人教工作,对这方面,自己也不断认真学习了相关业务知识,对实际问题进行了一些理论思考,提出了学习和教育、制度和监督对制约和预防腐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只有建立和健全教育、制度和监督并重的有效机制,反腐败才能取得实效。但有时又过分看重体制机制有待健全、工作难度大等客观条件,迎难而上的决心和毅力不足。
(三)在作风上有差距。
1、谦虚谨慎的思想作风坚持的不够一贯。比如在廉洁自律方面,有自满情绪。认识不到位,总认为我们做的不错,而且多次受到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的表扬,什么超标准和违约的事我们从未敢,也没有条件去做,这样就不自觉地产生了自满情绪,以致在廉洁自律方面没有提出更高的要求。
2、对分管部门和干部要求不够严格,有时工作方法欠妥。
一方面,有好人主义思想,有时工作标准要求不高,原则性不够强,不愿意得罪人,严格管理不够。对个别工作不认真、纪律松弛的同志不能及时批评教育,助长了松散风气。另一方面,对分管工作布置多、协调多、提要求多,督促检查少,抓细、抓实、抓具体的实干精神还不够,有时工作方法欠妥。抓纪检监察业务多,抓思想教育工作少;有时提要求多关心帮助少了一点。
3、日常事务多,调查研究少。在工作中坚持务实的原则,能够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情况了解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但没有腾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研究改革发展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拓思路、出点子、尤其是调查研究不够,没有拿出几篇有分析、有见地、对工作有指导意义的调研成果。对分管工作注重多,其他工作相对考虑较少,对一些工作的前瞻性不足,往往是遇到问题才解决问题。
(四)在思想要求上有差距。
1、思想理论学习不够深,有时只顾忙于一些具体的工作,自觉主动在挤时间学习不够,闲时学一阵子,忙时学的少,有时看报纸也是看看大标题,结果对理论上的一些问题,尤其是一些新问题理解还不深,使理论水平不能尽快得到提高。
2、“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这既是党员履行的义务,又是中国共产党的三大法宝之一。客观地讲,现阶段的干部能做好自我批评的就算不错了,积极拿起思想斗争武器的更是凤毛麟角,谁都知道,得罪人没有什么好处,“官本位”和“小帮派”还是大有市场。不然的话,人人敢于斗争,也不会出现这么多贪官。但是,作为真正的共产党人要敢于而且善于运用“批评”这个思想斗争武器。本人为人正直,性格开朗,过去也得罪过一些人。随着时间的推移,惰性增多了,思想疏散了,锐角变圆了,大多时间也是“老好人”了。只要人家不主动发起“攻击”,一般就算了。你好我好大家好。不论是在学习上、工作上还是生活上,不论对自己还是对别人,要求不严了,标准降低了,“过得去”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