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心得体会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心得体会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践的科学总结。它既是工作要求,更是责任担当;既是实践过程,也是工作目标,为新形势下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要聚焦聚焦再聚焦,围绕“四种形态”,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
必须发挥党委作用,落实“两个责任”
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是纪委一家的事,而是各级党组织的共同责任,而且首先是对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要求。
压力传导经常化。瞄准基层责任逐级递减、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弱化等薄弱环节,层层制定出台“两个责任”清单,推进责任细化、具体化。
谈话提醒规范化。通过制度建设,确保谈有依据、做有遵循,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责任追究常态化。建立问责追责、容错免责“一体两面”的问责体系,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形成常态化的倒逼机制。
必须转变思想理念,把握“三对关系”
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必须破除“拐点论”等错误观念,适应形势任务,跟进对标看齐,在具体实践中正确处理好三对关系。
正确处理惩治和预防的关系。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做到“四种形态”一起抓、“四个轮子”一起转,坚决把存量减下来、把增量遏制住。
正确处理全党和党员的关系。牢固树立抓纪律、纠小错同样是政绩的意识,发扬“啄木鸟精神”,用纪律管好每一个党员,全面从严治党。
正确处理治标和治本的关系。在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同时,以“永远在路上”的信念,踩着不变的步伐,强化制度建设,深化体制改革,寻求行之有效的治本之策。
必须优化监督模式,实践“四种形态”
监督到位,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有效阻断违纪进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使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成为极极少数。
健全巡察监督。发挥市委巡视工作联络组办公室作用,抓好省委巡视整改工作,着眼长效完善防止利益冲突系列制度。
强化派驻监督。派驻监督是固定探头,在日常监督方面具有天然优势。制定派驻机构工作办法,对工作职责和监督权限、工作内容和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
完善社会监督。拓宽涉纪信访渠道,实行重点涉纪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制度,开展涉纪信访“听证”试点。加强问题线索分类处置,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问题线索管理。深化科技监督平台和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探索新形势下反腐败协调体系,发挥好各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形成覆盖更广、触角更灵、监督更深、协作更畅的网络。
必须提升执纪能力,打造“五个纪检”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纪检干部提出了更高要求,要加强自身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改进方式方法,增强业务能力,打造“五个纪检”,确保执纪审查、纪检队伍绝对安全。
忠诚纪检。要讲政治,增强看齐意识,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始终从全局上把握纪检工作。
责任纪检。要敢担当,聚精会神抓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不怕得罪人。
能力纪检。要善执纪,找准定位、练好本领、改进方法,当好“全科医生”,不断增强执纪的“真本领”。
阳光纪检。要抓宣传,提高透明度、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让群众更多参与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来。
表率纪检。要树形象,强化“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理念,要求上严人一层,标准上高人三分,做遵纪守规、务实为民、清正廉洁的表率。
第2篇:监督执纪首要职责工作体会
监督执纪首要职责工作体会
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必须认清形势,厘清职责定位,突出监督执纪主业,提升监督执纪效能,以监督执纪责任的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上岗到位履责。
一、要真正把职责回归到监督执纪这个本源,做到不越位、不缺位和不错位。要按照党章和中央的要求,强化派驻意识,真正做到自觉接受派出机构的直接领导,明确职责定位,界定自身职责范围,始终把监督执纪作为首要职责。要把精力放在监督检查驻在单位贯彻执行党的纪律、推进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上来。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而言,要盯紧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权、执法监察权、教育培训权、事故调查权和安全中介机构监管权等“五权”运行情况;要把心思放在依纪依法核查驻在单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和案件上;要重点快查快办涉“五权”谋私、“吃拿卡要”歪风和失职渎职的问题和案件;要把重心放在检查发现问题特别是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上,抓早抓小抓具体,及时督促驻在单位做好整改工作。
二、要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促进责任主体上岗到位履责。要发挥好监督执纪责任对丰体责任落实的推动作用,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促进驻在单位党委责任主体上岗到位履责,确保廉政建设持久开展取得实效。重点做到“四制”:一要落实好背书制,立是驻在单位实际督促制定并实施今后五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二要开展好评议制,实行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述廉、述德”,并组织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背对背进行评议活动;二要坚持好巡查制,坚持问题导向,深化年中“巡查纠偏”,力口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情况的巡查,督促落实,切实把巡查过程变成廉政教育、强化监督执纪的过程;四要实行好约谈制,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要了解核实,及时诫勉谈话、提醒教育。
三、要始终强化权力鉴督制约这条主线,推动廉政建设。一是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审监分离”。要对重点部门和岗位的轮岗交流人员依法依规履职情况开展“巡查纠偏”,强化部门相互监督和制约的机制,实现审批权和监管权真正分离;同时,编制完成标准化的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和办事手册并在上向企业和服务对象公开,防止出现受理设坎、审批设卡、现场审核刁难等各种违反程序、违反廉政纪律要求的“批出来的腐败”。二是严格行政执法行为纪律要求,做到廉洁执法。全面向企业和服务对象晾晒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和裁量标准,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要通过岗位定险设防、执法行为跟踪监察、法规落实评议、案卷抽查等措施,进一步排查防控在执法过程中利用职权跑风漏气、隐瞒实情使案件无法立案、故意遗漏重要证据或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而降低处罚标准、在日常开展执法监察工作时“吃、拿、卡、要”等各种不廉洁行为。三是严防在安全生产教育训练中出现考人情试、改人情卷、发人情证。进一步完善上报名和成绩录入系统并与派驻纪检组联;要将教学训练和考核发证由同一人员负责改为由不同人员负责,建立完善试题库、教员库并由监察室监督抽取考核员,真正实现教学训练和考核发证相分离,形成制约机制。四是加强安评机构监管,防止安监人员违规参与安评活动以权谋私。制定并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监管细则,防止安监人员利用职权之便违规参与安评活动、向企业推荐安评业务收受商业贿赂。五是深化跟踪回访活动,加强队伍动态监督。落实好业务工作和“三重一大”事项向派驻纪检组备案制度。并持之以恒有针对性地开展好对安监人员执法、作风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