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 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此条充分的显示出了本法的尊重人权,保障人权的态度,人人是平等的,正当的劳动是受人尊敬的,其中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当发生劳动争议时,为我们指明了争取自己正当权益的方式,争取正当权益的地点,另外它也规定了我们劳动者应当去做的,劳动者并不仅仅是只享受我们应得的权力,同样拥有我们所应承担的义务,平等是双方面的,只有互相理解、尊重、支持才能得到我们应该得到的一切方面。《劳动合同法》第3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这体现了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强调了用人单位要建章立制,这一规定体现了立法追求公正的最高境界,也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所必须的。其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时间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没有什么能够是永生不朽的,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当生产关系不能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时,就会有新的一套关系来取代它,所以此规章制度会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而进行着相应的调整,这一切都显示着国家的深思熟虑和为人民负责的原则。 《 劳
动合同法》未出台前,由于劳动法律,法规不完备,一些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维权艰难,劳动者处于极为弱势的地位,对此,《劳动合同法》采取了积极有力的应对措施,主要保护措施有:一是《劳动合同法》强调订立书面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劳动合同法以前的劳动立法及相关政策,尽管也提出了建立劳动关系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要求,但对于未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却未规定相应的制裁或补救措施,现行的劳动合同法及时填补了这一漏洞,劳动合同法在强调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同时,对于劳动合同的种类,尤其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作了明确的规定,以充分规范劳动合同关系,保护劳动者权益。《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样,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标准就以法律的规定予以明确,用人单位再也不能以任何借口不发或少发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报酬,曾经大量存在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无偿服务,利益受损的现象将一去不复返。
最后,《劳动合同法》有利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最近几年来自各企业部门的不稳定因素日趋增多,成为维稳工作的一大难点。1:一些私营企业支付工资不规范,年底拖欠工资现象高发。
一些企业不认真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有些企业虽然职工收入超过了最低标准,但剔除加班加点报酬仍然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2:一些服装企业超时加班加点现象严重,影响职工身心健康,更有甚者每天工作达14,15个小时,且加班不加薪,职工劳动强度非常大,最基本的休息权不能得到保障。3:一些企业劳动条件比较差,保护措施为零,工伤事故多发易发,一些危险岗位的职工得不到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不配备必须的安全防护设施和用品,相当多的职工长期在恶劣的环境下工作,导致事故频发,劳动者人身安全得不到最基本的保障,一些职工因此过着追讨伤残补偿和贫困交加的生活。4:劳动工资拖欠纠纷导致堵路,跳楼自杀,打架斗殴等突发性事件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牵制了各级政府大量的精力,处理不当,极易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不测事件。《劳动合同法》的订立有效解决了以上问题,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总之,新的劳动法更加透明,对弱势群体的倾斜要多一些,能更好的保障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的权利得到了保障,劳动的积极性自然高涨,能更好地做好自己的工作。国家的政策方针均是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制定的,其中不乏一个领导者的良苦用心,和英明决策,从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使劳动者有保障,中华的腾飞指日可待。
第3篇:2020工伤保险工作心得体会
2020工伤保险工作心得体会
下文为大家整理带来的2020工伤保险工作心得体会,希望内容对您有帮助,感谢您得阅读。
2020工伤保险工作篇1我们认真落实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为主线,以巩固和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为重点,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保障水平,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促进了我区工伤保险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全年新增参保人数4186人,完成年度任务的233%,征缴工伤保险基金371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33%,全年支出工伤保险基金259万元,基金滚存结余470万元。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征缴扩面工作稳步推进
今年来我们采取三项措施强化征缴扩面。一是明确工作目标。我们根据上级下达的工伤保险扩面征缴目标,按照市级统筹管理考核体系的要求,制定了《鹤城区工伤保险管理中心人员考核实施细则》明确了每个股室、每个工作人员的任务和职责,量化标准,奖罚分明。二是突出重点加强征缴,今年我们继续把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做为征缴的重点来抓落实,积极与财政部门衔接,做到工伤保险基金代扣到位。三是加大宣传,促进扩面。我们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和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为契机,分别在7月、10月举办了两期一法一条例班,并印刷了份工伤保险及安全生产挂图等宣传资料,对工伤保险新政策进行了及时宣传,全力开展工伤保险扩面工作。
(二)基金收支运行安全规范
今年是市级工伤保险实施统筹管理的第一年。我们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优化服务措施。在全面开展基金征缴工作的同时严格基金监管力度,确保基金运行安全有序。一是进一步完善基金监管制度。严格执行工伤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切实加强基金年度预算与决算工作,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认真贯彻工伤保险政策法规,切实规范工伤保险基金部分支出项目管理,严格实行预算控制,严格管理使用项目,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严格开展专项检查。二是切实加强内控管理。认真执行劳动保障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暂行办法》,切实做好了组织机构控制、业务运行控制、基金财务控制、信息控制等项工作。三是加强基金稽核工作。我们将优势企业和民营企业作为稽核重点。延伸稽核范围,加强征缴稽核,夯实缴费基数,确保应收尽收。加强待遇稽核,有效防止虚报冒领工伤保险基金现象发生。四是强化待遇支付管理重点,维护工伤职工利益。依法给付工伤保险待遇,坚决做到足额、及时。重点抓好了交通事故、人身伤害事故全额赔偿政策的落实、长期待遇社会化发放、农民工待遇一次性发放等项工作,切实落实工伤保险惠民政策。同时加强待遇支付管理。完善待遇支付制度,规范待遇支付环节,加强对非足额缴费单位、无故停保单位工伤保险待遇的支付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