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存在的主想问题
(一)纪检监察人员力量不足。公司纪检监察从业人员受上级编制所限,人员配置过少,且从业人员系统培训机会不多,实践经验不足,没有全面了解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的有关理论知识,缺乏开展案件查办、信访核查等专业知识与具体方法技巧,导致办信、办案质量不够高。
(二)部分干部职工在思维认识上对纪检监察工作存在误区。部分基层员工认为纪检监察工作是不产生经济效益的辅助性工作,对纪检监察工作为生产经营保驾护航的重想性认识不足,次别少数员工错误地认为,纪检监察工作会妨碍生产经营的开展,甚至错误地认为开展监督工作是对经营管理的束缚。
三、下步工作举措
公司将牢牢把握全面落实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这条主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致辞精神,围绕县纪委各种工作决策安排,以“新作风新形象建设年”为契机,坚强把纪律挺在前面,标本兼治,聚焦“六大纪律”,加强“四种形态”,创新体制体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持不懈惩治腐败,为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持保障。
(一)突出政治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想求。公司将把政治建设的想求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将政治纪律摆在首位,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严肃查处对党不忠诚、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与违背党的政治路线、破坏党内生态问题。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把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执行情况,检查贯彻落实上级组织与公司重大决策安排情况作为监督巡察工作的着重,并纳入党风廉政职责制考核。
(二)加强“一岗双责”,推动“两次职责”落实。牢固确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想把党风廉政建设的想求体现到分管专业工作的管理上,坚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日常生产经营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督促所分管部门严格执行各种纪律与制度规定,切实抓好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必须在服务大局中找准位置、全面履职,不折不扣落实好监督职责。
(三)坚强警示教育,筑牢廉洁思维防线。突出强化全员廉洁警示教育,切实筑牢党风廉政建设“第一道”防线,积极通过各项渠道方式,及时传达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精神,强化典型案例学习,加强全员警示教育。一是收集整治部分典型案例,并将“违插”、“红包治理”、“禁赌”、“婚丧嫁娶”等有关文件规定编印成册,形成人手一册的《全员廉洁教育读本》,供干部员工学习,和此同时组织员工签订“四书一状”职责书,层层压实职责。二是继续坚强周廉洁警示教育日活动,按照上级党风廉政建设指示想求,结合自身工作,科学制定警示教育学习部署,增强廉洁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周廉洁警示教育质量。三是通过内网平台、QQ群、短信、微信平台与宣传栏等载体,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的力度,奋力营造廉洁文化氛围。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把党规党纪与法规印在党员干部的心上,使廉洁成为广大党员与职工的基本生活习惯。四是分期分批个举办廉洁从业教育轮训班,全面轮训中层管理人员与关键岗位员工,加强全员廉洁意识,提高防腐拒变能力。
(四)强化作风建设,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坚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不动摇,切实强化“四风”问题整理,做到“四风”改善常态化,同时以思维教育筑基础,以监督检查为抓手,以约谈问责促整改,以制度建设求实效,持续强化作风建设,围绕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着力整理xx服务中的突出问题。
(五)注意标本兼治,构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一是规范运用“四种形态”,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提醒约谈,积极拓展谈话、函询覆盖面,坚强抓早抓小、治病救人。二是不断加大职责追究与处罚力度,对查实问题,不仅仅想追究当事人职责,还想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管理职责,对职责履行不到位与监管职责缺失的人员,想依纪依规进行问责处理,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三是全面开展部门岗位廉政风险问题排查,落实岗位风险预控措施,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关键岗位人员轮岗交流制度,对“位低权重”岗位人员定期实行换岗,加大腐败源头治理,着力消除腐败“温床”。四是对项目、物资等着重领域与关键环节管理情况,督促专业管理部门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流程,加强权力制约,同时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严格规章管理制度的刚性约束。五是构建常态公开监督机制,强力推动企务公开、所务公开、班务公开,进取接受职工群众监督,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六是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公司将按照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想求,结合自身现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月度考核,年底对《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书》执行情况进行考核,保证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的各种安排落到实处。
各位领导,今天你们的亲临引领,使我们当好工作的信心与决心更加倍增,我们将更为积极进取地密切联系上级组织,工作中做到多请示、多汇报、多学习,进一步加强职责担当、严格执纪问责,保证县纪监委各种决策安排不折不扣地全面落地到位,切实抓好做实纪检监察工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为坚持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