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质量管理制度建设
2月份分中心主管副局长和技术负责人参加完省中心组织的在保定召开的全省管理工作会议以后,马上组织分中心全体人员,对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并认真学习了省中心下发的《河北省水环境监测中心2011年度质量管理实施细则》和《河北省水环境监测中心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统一规定》。同时学习了水利部关于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七项制度。并制定出分中心的质量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将有关学习培训材料装订成册,人手一份,便于学习。留一份存档备查。
二、人员上岗培训考核情况
按照“水质监测人员岗位技术培训和考核制度”的要求,由省中心组织对所有分析项目的主、辅做都进行了考核,考核全部合格。所有采样人员由省中心进行了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检测人员岗位证书和采样人员岗位证书均由部水文局下发,已存档备查。分中心技术负责人和主管副局长分别于2010年12月和2011年11月参加了部水文局举办的实验室管理培训班,取得合格证书。两名同志取得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证书,一名同志取得水资源评价证书,一名同志取得大型仪器培训证书。
三、质控考核、比对试验
按照年初制定的质控计划对检测人员进行项目考核。考核项目全部一次合格。在日常检测中,按规范要求进行质量控制。标准曲线相关系数大于0.999,截距与零无显著性差异。平行样、回收率测定率控制在10%~15%,结果符合规范要求。空白试验做平行,相对偏差合格。按时限要求检测样品,坚持四随工作制,保证检测数据准确可靠。
为了提高监测质量和规范操作程序,年初我们还组织了一次模拟专家现场考核,即所谓的裸考,就是被考人员不能看书、不能跟标样,其他人员在现场进行观摩。操作人员一边操作一边讲解原理及操作过程。其他人员若发现有不规范的地方也可以指出,这样起到了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的作用。同时,我们还组织了电子天平操作、溶液配制及其他仪器操作演练。这对提高分析人员的操作技能和业务素质,以及对提高监测质量也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6月份完成了水利部组织的对砷、镉、氨氮、高锰酸盐指数的盲样考核,考核全部一次性合格。
8月份完成了总磷、总硬度的精密度偏性试验。按要求绘制质控图,
误差均在准许范围之内,达到规范要求。
9月份完成了海委组织的对氟化物、硝酸盐氮的盲样考核,考核结果现在还没有公布,但我们做的加标回收率符合规范要求,标样跟踪也在准许范围之内。
对部分项目进行了人员比对和方法比对,误差均在准许范围之内。 4月份和12月份进行了两次全程序空白试验,对大部分分析项目进行了一次标样跟踪。全程序空白试验达到规范要求,标样跟踪在准许范围之内。
四、省界缓冲区监测工作
廊坊分中心负责两处省界缓冲区监测断面的水质监测工作。分别是泃河的双村站,潮白河的赶水坝站。逐月监测,共检测22项。并于每月15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上报海委。采样按规范要求进行,分析方法标准采用国家标准和水利行业标准。
五、仪器设备管理
分中心现有WFC-120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一台、SGY-1011A原子荧光光度计一台、T6紫外分光光度计一台、7230G分光光度计两台、DDSJ-3080A电导仪一台、PHS-3CPH计一台、COD测定仪一台、电子天平两台。强检和自校仪器都按规定进行鉴定,每台仪器均配有操作规程、使用记录、维修记录、鉴定证书复印件。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要求每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去做,若发现仪器出现异常,应及时通知负责人报修。
六、实验室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实验室环境条件基本符合认证要求,每个化验室均设有通风设施。按要求进行废液处理,并有废液处理记录。有机废液放在磨口瓶内保存,最后统一处理。分析人员实验时配备口罩和手套,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实验室配有防毒面具和救生衣,每天有一名科室负责人和两名其他同志进行安全生产值班,设有值班记录。
七、存在的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 1.还应加强对《评审准则》、质量体系文件和水利部七项质量管理制度的学习,提高检测人员的业务素质,使每个分析人员都能在实际工作中自觉执行各种管理制度,能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2.对新人上岗、大型仪器设备、新的分析方法变更应重点进行监督、检查。以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 3.样品保存应更加科学、规范。
201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