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一万元内的由后勤主管审批,须订货的常规产品需付定金30%,
定制产品须付50%定金。新客户定常规产品一万元以内金额预付定
金20%,超过一万元金额预付30%定金,须订货的常规产品需付定
金30%,定制产品付50%,以上超过一万元合同金额的须报总经理
审批并做到货到付款,销售后勤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不能确定货物
安全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二十五条 公司销售后勤人员销售欠款需进行风险评估,分析和建议,做到欠
款的应收资金安全,销售后勤部工作人员私自担保的欠款,由担保
人承担风险。
第二十六条 公司销售后勤人员的每一笔销售欠款,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
字。总经理外出应由销售后勤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方可欠账后补
签。
收款现金管理
第二十七条 现金日收日交,日清日结。
第二十八条 无论收到何种款项,销售后勤人员都必须填制交款单,当日交财
务,并签字确认款项金额。
第二十九条 销售后勤人员收到现金货款必须当日上交财务,不得隔日,不得挪
做它用和私用。
车辆管理
第三十条 销售后勤主管负责车辆的管理,制定建立车辆档案、养护、车辆维护
行车安全的记录,做到定期检查车况和定期维护保养。
第三十一条 销售后勤主管负责车辆使用油耗,制定建立油耗档案,行车里程和
油耗的记录。
第三十二条 销售后勤主管负责车辆调配、发货和公司相关的事项的安排,合理
的安排行车线路,车辆使用。
销售档案管理
第三十三条 凡是本公司的销售凭证、销售合同、客户信息、销售后勤的文件和
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四条 销售后勤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
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文员及有关人员签名,由销售后
勤主管负责归档保存。
第三十五条 销售后勤的销售单据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保管,并分类
填制目录。
第三十六条 销售资料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
总经理批准。
处罚办法
第三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销售后勤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
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合同的或超出核定的合同金额的;
(二)用不符合销售后勤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合同约定回款;
(三)未经批准,擅自欠款或不符合欠款条件的;
(四)未经允许,当日现金没有上交财务的;
(五)未经批准,擅自私用车辆的;
(六)不爱惜和不按期车辆维护保养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三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后勤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销售后勤制度,造成后勤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销售后勤凭证、客户资料、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谎报、毁灭销售凭证、利用客户资料谋取利益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
的;
(七)驾驶员开车出现重大交通事故的;
(八)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由总经理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合肥普光照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