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面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健全镇村两级纪检组织机构设置,配齐配强乡镇纪检干部,明确规定乡镇纪委书记不直接负责征地拆迁等有职务矛盾性冲突的工作。建立了县纪委监察局主要负责人与乡镇纪委书记定期谈心谈话制度、乡镇纪委书记向县纪委常委会述职评议制度。乡镇纪检干部办案工作补贴全部列入县财政预算。
2021年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总结与工作打算(2)
2021-11-07 00:29
2021年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总结与工作打算(2).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