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继续实行企业统计员奖补政策。继续按照《xx县政府办公室关于xx“五上”企业、xxxx万元以上建设项目单位统计人员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绥政办发〔xxxx〕xx号)文件要求,对“五上”企业和投资项目统计人员进行奖补。
(八)继续开展“破难查漏”。充分发挥“准五上”单位监测专班的作用,加强对全县“准五上”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五上”标准的xx%及以上的非一套表单位)进行监测,经跟踪培育达到标准的,及时督促申报入库纳统。对符合“五上”企业入统条件,但不积极主动入统、不积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给予一定限制和惩戒,由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警告等处理,被受限和惩戒的企业不得承接政府集中采购、社会购买等服务。
(九)举办企业排行榜新闻发布会。对在库的“五上”企业分行业以主营业务收入为依据进行排行,以表彰会或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对外宣传。一方面提高“五上”企业的荣誉感和竞争力,为经济发展积蓄力量;另一方面可以提升统计部门的话语权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