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推动充分兼顾老年人需要的智慧社会建设,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普遍适用与分类推进相结合、线上服务与线下渠道相结合、解决突出问题与形成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原则,聚焦老年人日常生活涉及的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切实解决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让老年人在信息化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xxxx年底前,集中力量推动各项传统服务兜底保障到位,实施一批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最迫切问题的有效措施,切实满足老年人基本生活需要。xxxx年底前,围绕老年人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推动老年人享受智能化服务更加普遍,传统服务方式更加完善。xxxx年底前,老年人享受智能化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便捷性不断提高,线上线下服务更加高效协同,解决老年人面临的“数字鸿沟”问题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二、重点任务
(一)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状态下对老年人的服务保障
1.完善“健康码”管理,便利老年人通行。在新冠肺炎疫情低风险地区,除机场、铁路车站、长途客运站等特殊场所外,一般不用查验“健康码”。对需查验“健康码”的情形,为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提供代办代查服务,为不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设立“无健康码通道”,采取有效身份证件登记、纸质证明、“通信行程卡”等替代措施。推进“x健康码”与老年卡、身份证、社保卡等相关联,逐步实现“刷卡”或“刷脸”通行。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落实“健康码”信息互认机制和规则,便利老年人跨省流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当在入口处增设无健康码绿色通道,配备人员帮助查询防疫健康码、协助手工填写完成流行病学史调查,缩短等候时间,为老年人等群体提供细致适宜的服务。(省卫生健康委、大数据局牵头,相关部门及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2.保障居家老年人基本服务需要。组织、引导、便利城乡社区组织、机构和各类社会力量进社区、进家庭,建设改造一批社区便民消费服务中心、老年服务站等设施,为居家老年人特别是高龄、空巢、失能、留守等重点群体,提供生活用品代购、餐饮外卖、家政预约、代收代缴、挂号取药、上门巡诊、精神慰藉等基本生活服务,有效解决老年人无法使用智能技术获取线上服务的困难。(省商务厅、民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在突发事件处置中做好帮助老年人应对工作。修订完善《x省突发事件总体预案》,在处置突发事件时统筹考虑老年人需要,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提供突发事件风险提醒、紧急避难场所提示和导引、“一键呼叫”应急救援、受灾人群转移安置、救灾物资分配发放等应急救援和保障服务。(省应急厅、公安厅、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及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便利老年人日常交通出行
1.优化老年人打车出行服务。保持巡游出租车扬召服务。提高xxxxx电召服务接线率,为老年人提供电话预约和即时叫车服务。在医院、居民集中居住区、重要商业区等场所设置必要的出租车候客点、临时停靠点。引导鼓励网约车平台设置“一键叫车”功能,为老年人提供便捷叫车服务,对老年人订单优先派车。(省交通运输厅及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2.便利老年人乘坐公共交通。铁路、公路、民航客运、城市公共交通保留使用现金购票服务,鼓励为老年人设立优先购票绿色通道。客运场站、轨道交通站点及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等场所保留人工服务窗口,为老年人提供购票、打印票证、咨询、指引等便利化服务。推行老年人凭老年卡、社保卡等证件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尽快实现凭社保卡乘坐城市公共交通。推进地市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省交通运输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国铁路x局集团有限公司、民航x监管局及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便利老年人日常就医
1.提供多渠道挂号等就诊服务。医疗机构要提供现场、电话、网络预约等多种挂号方式,并保留一定比例的现场号源。完善预约挂号平台,方便家人、亲友、家庭签约医生等代老年人预约挂号。保留挂号、缴费、打印检验报告等人工服务窗口,配备导医、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等人员,为老年人提供就医指导服务。(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2.优化老年人网上办理就医服务。医疗机构要简化网上办理就医服务流程,为老年人提供语音引导、人工咨询等服务,逐步实现网上就医服务与医疗机构自助挂号、取号叫号、缴费、打印检验报告、取药等智能终端设备的信息联通,促进线上线下服务结合。在推广居民电子健康码看病就医的同时,医疗机构需保留通过院内就诊卡、身份证、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等多介质办理就医服务,鼓励在就医场景中应用人脸识别等技术。(省卫生健康委、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医保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老年人日常健康管理服务。搭建社区、家庭健康服务平台,由家庭签约医生、家人和有关市场主体共同帮助老年人获得健康监测、咨询指导、配送药品、上门巡诊等健康服务。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提供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复诊以及随访管理等服务,实现老年健康服务个性化和健康管理精准化。(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四)便利老年人日常消费
1.保留传统金融服务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拒收现金,各类经营主体应明确现金收付标识并在醒目位置公示,做好说明和引导。零售、餐饮、商场、公园等老年人高频消费场所,应设置现金收付通道;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社保、医疗、教育、水、电、燃气、暖气、有线电视、通信、油(气)站等公共服务机构,应设置人工现金收付通道,采取委托代收方式的,委托方应通过协议、通知、声明等书面形式,明确要求受托方设置人工现金收付通道。优化银行卡受理环境,提升老年人银行卡支付便利性。强化支付市场监管,任何单位和个人存在拒收现金、拒绝银行卡支付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银行卡支付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会同当地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人民银行x中心支行、省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x银保监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