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进一步加强代建项目监督管理。加强对代建项目的监管力度,与代建单位保持密切沟通协调,督促代建单位认真履行代建主体责任,抓紧抓好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管理工作,确保代建项目顺利推进、如期建成。
三是进一步强化工程合同管理。进一步强化对施工、监理等合同单位的管理,对合同履约不力的合同单位实行“零容忍”,坚决依法依规亮剑,采取约谈企业负责人、书面警示、履约评价不合格、记录不良行为、依据合同条款罚款、扣除银行履约保函等措施,强力督促合同单位自觉履约,确保项目建设达到预期目标。
四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闭环管理。加大力度开展在建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严格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制度,依据合同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奖罚制度;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强化安全责任意识,落实安全兜底责任;进一步完善动态安全监管机制、常态化隐患排查机制、全覆盖安全责任体系,开展全覆盖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