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突出重点,扎实有效推进。
医院作为窗口单位,行风建设涉及方方面面,涵盖各项工作。只有围绕目标,突出重点,从患者反响最大的问题入手,才能扎实有效地推进。在具体开展过程中,我院着重抓了以下5项工作:
1、优化服务流程,不断改善服务环境。医院以争创“二甲”及开展“创先争优”、“三好一满意”、“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等活动为平台,发放出院病人征求意见表等,进行全面收集,积极整改,奖惩分明,同时对一些好人好事进行通报奖励,对违规违纪的事件进行了处理。现在,服务流程得到明显优化,便民惠民得到充分落实。为了进一步优化门急诊流程,开设了病人就医绿色通道,缩短发药、诊疗、放射影像等窗口的病人等候时间,在门诊大厅实行住院病人费用清单集中打印,不仅极大地方便了患者,而且也树立了医院形象。
2、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医院把行风建设与“创先争优”、“三好一满意”、“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每周业务院长查房制和行政查房制,通过查房,及时发现和规范医疗执业行为;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的学习与考核,进行侵权责任法和输血法及医务人员行为规范等医疗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保障医疗安全;规范病历书写出台了科 2
室病历书写管理规定等制度,有效促进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医院还采取多种方法解决患者“看病贵”的问题。实施部分疾病单病种质控、检查结果互认制度、完善抗生素合理使用考核办法等多种措施,力求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在提高医疗质量的同时,医院的门诊及住院患者平均费用始终保持在本地区同类医院最低水平。
3、创新活动载体,不断夯实护理质量。今年,医院护理服务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为主题,倡导“与病人多说一句话”、“输液先输情”的服务理念,通过“5.12”护士节这个特殊载体,以“热情接、细心问、耐心讲、精心做、主动帮、亲切送”的“十八”字为指南,确定外科、内科、妇产科、儿科、针灸推拿科为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房。对护理管理人员有计划地进行培训,其中分管院长、护理部主任每年参加护理管理培训不少于3次,护士长参加短期培训不少于2次,并有计划地选送护理骨干到省级医院进修学习。
4、深化民生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效能。随着医学模式的改变,“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日益得到加强,并始终坚持从点滴做起,于细微处入手,主动察觉患者碰到的困难和不便。开展为病人送温暖、解忧难活动。医务人员经常自发为科室贫困病人捐款、捐物,深受病人及社会各界的好评,另外我们还积极开展“助医下乡送温暖”活动,组织医疗小分队深入到敬老院、乡村和社区,免费给予检查、治疗、咨询,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5、倡导廉洁行医,重点部署反商业贿赂。为扎实推进新形势下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按照县关于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反腐纠风工作分工明确,实行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健全 3
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开展党风廉政专题教育活动,严肃查处在服务中开单提成、红包、回扣等商业贿赂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继续严格实行《药品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办法》,建立医院单品种用药总量监控公示制度、医院每季度按单个品种汇总用药总量,对其中排序在前10位的药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在药事委员会上进行公布;对超常或超范围使用的药品采取停药或更换产地等控制措施;定期对门诊处方以及住院病人用药情况进行质量检查分析,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同时,严格规范对医用耗材,尤其是高值耗材的使用。坚持和完善药品、医用设备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对一次性医用耗材、x光胶片、骨科器材、大型仪器设备等进行政府集中招标采购。认真实施《医药购销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积极倡导文明服务、廉洁行医。通过多种形式,帮助重点人员进行自查自纠,增强拒收红包回扣的自觉性。
6、强化监督,不断完善院务公开。建立和完善院务公开和财务公示制度,通过院务公开栏、宣传窗、职代会等形式及时向社会、患者和院内职工公开各类收费事项、采购招标、消费投诉、医院学科及专家信息、财务事项、各种行政决策、各类考核情况等相关信息,进一步优化与明晰医院内部民主管理决策机制,全方位提高医疗服务和诊疗工作的透明度,保证患者及家属享有知情权,以良好的信誉取信于民。
我院的行风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要求尚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院将对医院存在行风建设方面的问题认真进行自查自纠,下决心进行整改,使我院的医疗质量、服务态度、院容院貌、医德医风、患者满意度和社会声誉在近期内有大幅度提升 4
并继续做好行风评议工作,切实听取患者呼声,针对不足,持续整改,使患者更加满意、放心。
第4篇:开展行业作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开展行业作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深入开展医疗卫生系统行业作风专项整治工作有关精神,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行医中的不正之风。按县卫生局关于在全县卫生系统开展行业作风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总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针对当前医疗卫生行业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收受医药回扣、红包和医疗乱收费为重点,大力开展专项治理,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努力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卫生计生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要求
专项治理的总体要求是要按照宣传教育、自查自纠、建章立制、强化监督的要求,通过全面查找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完善制度机制,切实刹住医疗卫生行业回扣之风,促进全县医疗卫生行业作风有新变化、完善制度三个环节,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一)自查自纠。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对照《广东省医疗卫生系统开展行业作风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附件)的内容,逐条逐项进行自查自纠,自查自纠要突出医药回扣、收受红包、医疗服务乱收费三个重点,并围绕纠风工作责任制执行落实情况、制度建设情况、执行力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包括纪检监察和纠风工作机构、人员履行职责情况)以及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等开展自查自纠。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自查自纠,科室扎实开展自查自纠,个人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查找问题不留死角、不留空间。
(二)落实整改。无论是单位、科室、个人自查的问题,都要逐条分析原因、归类整理,一事一策,制定措施及时纠正。个人要向科室作出整改承诺,科室要向医院作出整改承诺,医疗机构要向主管单位和社会作出承诺,限时整改纠正。要及时通过加强教育、完善制度、监督问责等措施予以纠正和完善;对严重违纪违法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过查办案件,警示一片,教育一片。
(三)完善制度。主要包括十一项制度(以下简称十一项制度):一是建立和完善医院第三方满意度评价机制。二是落实“阳光采购”制度,严格执行药品及医用耗材、试剂、设备采购制度,落实《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从今年5月起,全省所有政府办医疗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必须100%在第三方药品交易平台采购。三是落实“阳光用购”制度,严格监控药品使用情况,从“建、用、评、管、罚”五个环节对医生处方权进行监督。四是建立“阳光物流”制度,规范院内各类物资采购、储存、使用、注销的流程监管。五是落实“阳光院务”制度,健全院务和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健全“三重一大”制度。六是健全医疗服务和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医院内部管理。七是落实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八是落实明察暗访、医院内部巡察和“防统方”制度,防止医药代表在医院进行商业贿赂活动。九是建立廉洁诚信承诺制度,个人、科(室)、单位要做出拒收医药回扣的承诺。十是落实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的规定,防止领导干部利用医药管理公共权力为个人和亲属谋取利益。十一是落实《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完善医德考评制度,全面开展创建“廉洁诚信医院”活动。卫生计生系统内的非医疗单位,也要结合各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预防商业贿赂行为的有关制度。
三、时间步骤安排
本次专项治理行动持续到年底,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4月25日—5月30日)。4月25日全省召开医疗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各单位要层层召开动员会,制定专项治工作方案,布置专项治工作。要加强教育,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对专项治理的认识。5月30日前,各单位必须组织全体人员观看《专题暗访片》,并将学习观看情况报县卫生局办公室。
在动员部署阶段,对一些亟需完善的制度要尽快完善。从4月5日起,各医疗卫生机构在与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签署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等购销合同的同时,必须签署《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对已发生购销行为但尚未签订廉洁购销合同的,应当及时完成补签工作。合同补签追溯到20xx年3月1日。
从5月1日起,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医患双方签署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工作的规定,并将协议书纳入病案管理,做好归档和保存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6月1日—6月30日)。5月30日前,各医疗机构要完成自查,并根据自查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包括个人收回扣和红包要主动缴纳完毕、制度漏洞要基本完善、监督机制基本健全等等。6月30日前,在完成阶段性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医疗机构要进行查漏补缺。县人民医院、县二院、县中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与6月5日前要将本院自查情况书面报县卫生局办公室。5月底至6月初,省、市卫生计委(局)和县卫生局联合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单位前两阶段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抽查,并按照治理统计表打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