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着力强化执法监督,确保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一是进一步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坚持和完善审查备案制度,不断提高审查效率,积极拓展审查方式,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二是加强对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选取重点执法领域、重点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工作,梳理执法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加大对执法裁量权使用的监督。合理使用执法裁量权,落实分级审批制、集体讨论决定制、案件说明理由制等配套制度,定期组织专项监督工作组,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中裁量权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避免“明显不当”情形发生。四是加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力度。对执法案卷实行随时抽查、半年评查的模式,强化对执法行为的指导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
4、发挥复议应诉职能,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进一步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机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推进行政复议听证、调解工作,提高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案结事了率。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诉讼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工作制度,积极开展庭后和解工作,争取有效化解行政纠纷,达到息诉罢访。三是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积极推进府院联席会议、诉讼案件研讨会议等制度落到实处,针对行政诉讼中暴露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及时组织有关行政机关、区法制办、区法院召开专题研讨会,共同纠正执法问题、解决行政争议,促进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良性互动。
5、继续加强队伍建设,做好宣传研究顾问工作。一是加强机构建制。推进主要执法部门建立法制科室,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力量;加强政府法制机构自身建设,配齐配强政府法制工作队伍。二是提升人员素质。开展依法行政专题培训,提高法制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抓好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前、执法前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执法队伍业务水平。三是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定期开展政府法律顾问室日常活动,为区政府和各部门处理涉法事务和行政应诉事务提供法律建议和法律服务。四是加强宣传调研工作。加大对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增强全社会学法、用法、尊法、守法意识。加强政府法制调研工作,选取具有现实意义的调研课题,结合实践开展调研工作,达到学习交流、宣传借鉴的效果。
6、完善强制执行模式,为城市化大局扫除障碍。一是做好谋划梳理。综合考虑建设时序、力量组织、资金保障等因素,梳理一批严重影响重点项目推进的被征迁住户和企业,为滚动实施下一轮司法强制执行工作做好准备。二是强化统筹实施。根据不同执法类型明确有关单位职责,加强执法过程中部门无缝衔接,完善保障机制。加强执行过程中难点问题的研究,做好经验总结,形成程序化执行模式。三是推动征迁扫尾。最大程度发挥司法强迁对其他“钉子户”的震慑作用,争取教育一批、化解一批,同时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和谈判力度,把握政策总体平衡,积极带动周边区域征迁扫尾工作迅速推进。